(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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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质疑距高铁线仅5米为何13年未拆#【铁路公司:依法属拆迁范围,拆迁归当地政府负责】2014年1月1日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角、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高铁通车10余年距离5米民房漏拆##距离高铁线5米民宅墙裂噪声震耳#另据我国1988年颁布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按照设计要求,铁路两侧3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2023年,张玉梅一家将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告至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当年8月该案开庭。庭审笔录显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认可张玉梅家距离高铁线距离只有5米,但根据哈大铁路建设的相关文件,哈大客运专线30米以内已有的居民住宅的改造、迁出或改变使用功能由当地政府负责。张玉梅的房屋依法属于被拆迁的范围,正常情况下征拆应该已经完成。至于一直未被拆迁的原因,该公司也不清楚。“铁路公司说拆迁这部分由政府负责,后来我们只能撤诉了。”张玉梅说,在多次找政府协商不下后,2025年9月份,她将自家所在的金州区友谊街道告上了法院,“现在正等着开庭。”张玉梅家距离高铁线如此近,为何2009年拆迁被通知等待?当年是否有所谓的“二期拆迁”?11月27日,津云记者联系了张玉梅家所属的金州区友谊街道。街道负责动迁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此事正在走行政诉讼司法程序,街道正在应诉,但想要了解当年的情况,需要联系该街道宣传部门。该街道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说,张玉梅家当年的情况街道有所了解,但目前处于应诉阶段,暂不方便接受采访。(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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