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施工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严重不符,致使分包方背上八百多万债务?总承包方回应记者:双方正在对接》为题,报道了一起总包与分包的债务纠纷。2025年3月,总包方山西路桥五公司在拖款数百万元的情况下将分包商起诉,经鉴定总包方提交法院的部分票据“造假”。目前,因涉嫌伪造公文印章,分包商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缘由:
施工现场与图纸严重不符
请求变更遭清场
11月12日,46岁的牛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家住新疆奎屯市,目前所在公司是陕西省欧亚丝路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丝路公司)。2022年9月,他们与山西路桥集团第五公司那巴项目合作,初步约定《查汗努尔3、4、9号大桥桩基劳务分包合同》(注:未签字)。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严重不符,地质岩性复杂,存在大量花岗岩,致使施工作业现场条件较为苛刻,直接导致劳务费巨额增加,根据约定,增加的劳务费应由山西路桥第五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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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曾经干活的项目部
据他介绍,至2023年6月时,欧亚丝路公司实际完成、并经确认验收合格工程的劳务费、机械等费用合计金额已高达一千二百多万元,截至目前,山西路桥第五公司仅支付了他们约四百万元,拖欠劳务费金额八百多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后,山西路桥第五公司2023年8月向欧亚丝路公司发送《关于督促陕西欧亚丝路建设工程公司法人尽快办理结算手续签认的函》,不仅拒绝对劳务费进行调差,还将欧亚丝路公司分包工程的剩余工程量进行切割清场。
质疑:
认为总包提供的合同涉嫌造假
分包商报案
牛先生称,这些年,为了剩余的八百多万,他数十次前往新疆、山西、陕西等地,至今仍没有结果,公司多位负责人官司缠身,有人被列入银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没想到,山西路桥2025年2月将他们起诉到新疆和静县法院,2025年3月19日案件开庭。
牛先生称,到法院时他发现,总包方山西桥路提供的2022年9月30日签订的《查汗努尔3、4、9号大桥桩基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注:复印件)合同显示的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疫情困在其他城市,根本无法到达现场。牛先生立即向法院提请签字及公章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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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带着票据造假的鉴定报告向和静县公安局报案
事后,牛先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他提供的《受案回执》显示:您于2025年11月22日报称:11.22伪造公文印章一案我单位已受理。落款和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落款时间202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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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公安局 向报案人出具的“受案回执”
鉴定:
总包提交证据
部分票据签字造假
牛先生称,在和静县法院,他看到总包方山西路桥向法院提供的一系列票据时间及签名存在重大造假嫌疑,提请法院鉴定。
2025年5月,和静县法院针对牛先生提出的鉴定申请,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了鉴定,结果部分票据签名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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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的票据造假的鉴定报告
牛先生提供的一份和静县法院委托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显示:2022年10月7日4份《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第NBTZ-8标段项目经理工程费用结算单》(第一联公司留存)上的签名“王某”字迹不是王某所写。2022年11月4日4份《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第NBTZ-8标段项目经理工程费用结算单》(第一联公司留存)上的签名“王某”字迹不是王某所写……类似伪造票据有十几份。
11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山西路桥那巴公司,工作人员称,针对最终结算金额,双方各执一词,他们公司才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到底应支付多少钱,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对于法院委托第三方经鉴定部分结算单签字造假一事,该工作人员称,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真假以法院判决为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光敬 编辑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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