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截至目前,黄山市在全国、全省示范创建活动中获评的示范地区和项目总数达9个,位居全省第一。
以政治引领定向,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出台实施“十四五”期间法治黄山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等重点任务督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五年来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述法率达100%。
以制度创新强基,提升决策水平。深化“小快灵”地方立法实践,累计出台17部地方性法规和11部政府规章。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1个、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31个和“政府立法意见建议收集点”107个,建立行政立法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持续深化市政府与市政协立法协商。创新“谁立法谁普法”机制,将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在全省创新出台《黄山市人民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制定《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暂行办法》等制度,每年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五年来累计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694件,筑牢重大行政决策“防火墙”。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或其他负责人+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动合法性审查机制。
以深化改革增效,激发市场活力。设立黄山市“营商环境日”,常态化举办“新安茶会”“周六会商”等政企对接活动,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监督问效,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上线“徽证通”核验系统,市本级证明材料免提交比例达83.3%。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将全市1895项单部门入企检查事项优化整合为378项联合检查事项、整合率为80.1%。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工作指引”,入选安徽省解决“一类问题”典型案例。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公布19个执法领域263项“两免一减”事项清单、11个执法领域110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合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以普法弘法聚力,培育法治信仰。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推行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完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创新开展“新生普法第一课”、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等专题普法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配齐法治副校长289名。全市6099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培训全覆盖,推动122名法律顾问与3117名村(居)“两委”干部结对共建。升级打造“徽风新韵”新安江法治文化带,推进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市级34个、县(区)级30个,法治公园(广场、长廊)190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157个,覆盖城乡、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基本形成。
以创新治理赋能,开创平安新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05个乡镇(街道)建成以综治中心为主体的“综合性”“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门受理”、高效化解。推广应用“解纷码”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黄山e治理”系统,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试点全市全覆盖。深化“心灵花园”工程1234行动,培育形成“群众点名”“驻村夜访”“富山解忧”“歙事井然”“塔坊日记”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成为全省三大调解品牌之一,全市建成标准化“作退一步想”工作室1100余个,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7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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