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遇到孩子上学、工作调动等难题时,
有些人总想着通过“钞能力”走捷径。
最近老张就遇到了这么一件闹心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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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1年,老张希望其孙女能进入某小学就读,但因不符合入学条件,便通过房东介绍,认识了声称“有门路”的肖某。
肖某承诺可以解决入学名额问题。于是,老张先后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向肖某支付了共计33500元的“委托费”和“社保挂靠费”。
然而,直到开学,孩子也未能进入心仪的学校。在老张的多次催讨下,肖某于2022年9月出具了一张《收条》,白纸黑字写明:“办不成全款退还”,并承诺在2022年11月左右还清。承诺期限届满后,肖某却分文未还,甚至后来直接失联。老张无奈,只得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35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庭审理:
“不法原因给付”,钱款不予返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张为让孙女入学,未通过正当途径申请学位,而是委托肖某“找门路、疏通关系”,并支付了3.35万元费用(含5000元社保挂靠费和28500元打点费),该行为本质上是“花钱买名额”的非法请托。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老张的行为破坏了国家教育招生政策的公平公正,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其支付的款项不具有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老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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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中小学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不存在所谓“花钱买名额”的合法渠道。
家长们为孩子上学着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切勿轻信 “能托关系、走后门”的虚假承诺,这类行为不仅可能像老张一样“钱学两空”,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一旦发现有人以“办入学”“找学位”为名收取高额费用,应及时提高警惕,必要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想要让孩子顺利入学,应提前了解当地招生政策,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准备材料、申请学位。切勿心存侥幸 “走捷径”,否则可能面临 “竹篮打水一场空” 的结局,得不偿失!
来源 | 泰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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