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的一天下午,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副系主任兼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二室主任翟建律师正在上海大学的办公室内备课,忽然他的一位朋友领着一个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的女学生敲门进入,希望翟建接一个杀人案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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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建律师
通过女孩本人、上海戏剧学院保卫部门以及警方提供的情况,案发过程如下:事发当天是女孩的生日,她中午约了男友(也是表演系的学生)到离学校有些距离的一家小馆子吃了午饭,男友一高兴喝了两瓶啤酒,由于不胜酒力,男友看上去略微有点醉酒的样子。两人吃完饭后,距离下午上课还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回到学校就各自回宿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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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戏剧学院门前留影的两位表演系学生(右边那位是徐峥)
男友回寝室后,看到室友们都已经午睡,但他此时却毫无睡意,于是借着酒劲跑到寝室的走廊里吊起了嗓子。这一吊嗓子,吵得很多同学都没法睡午觉,但鉴于男友(后文为了行文方便,将该男生称为“男友”)平时的人缘挺好,大多数人都没说什么,但只有一个男生例外。
两人的矛盾还要从上个学期的一次某省级电视台到上海戏剧学院选角色说起,当时选角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争取难得的上镜机会,各位同学各显其能,男友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成功被选为男主角,而之前曾在好几部电视剧中出演过男配角的男生(后文为了行文方便,将该男生称为“男配”)这次又是以微弱的劣势落选男主角,又屈居配角,为此“男配”在同学中有了“千年男配”的绰号,“男配”对男友产生了反感,两人的关系也就变得不太和谐了。虽然说表面上没有矛盾,但是两人平时从来不一起参加活动,彼此也很少说话。这两人“不对付”也成了整个上戏表演系人所共知的事情。
正是因为“男配”原本就对“男友”有不满,因此当“男友”在走廊里“吊嗓子”吵了“男配”的午睡后,“男配”火冒三丈,起身下床打开门冲到走廊上指着“男友”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他X的嚷嚷什么嚷嚷,大家都在睡觉你不知道吗?”
由于“男配”说话时口气很冲,“男友”借着酒劲立即反唇相讥,顿时“男配”破防了,再加上两人的关系原本就不好,火药桶就这样被点燃了。于是两人之间开始争吵,随后就开始推搡。被争吵声惊醒后陆续出来看热闹的其他学生一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了,立即上前将两人拉开。但“男配”和“男友”依然停手不停嘴,依旧在相互“问候对方的女性亲属”。
眼看谁都无法压倒对方,“男配”提出当晚晚饭后到学校外找个地方“整明白”,“男友”一口答应。然后大家各自回寝室继续休息。
傍晚,睡了一下午的“男友”觉得腹中饥饿,拿出一个电热杯准备煮方便面吃,就在这时“男配”穿了运动服、运动鞋,一脚把寝室门踢开,看到“男友”跟没事人一样的顿时火气又“上头”了,冲进来拉着“男友”的衣领喝道:“咱不是约好的吗?不是到外面去整明白吗?你小子在这还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咱们赶紧走。”
“男友”一觉醒来,心中觉得这事就这么算了,没想到“男配”依然不依不饶,于是没好气地说:“你小子还有完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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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80年代的男生寝室
“男友”这话又让“男配”破了大防,他突然拿起了寝室里的方凳子,举起来对着“男友”劈头盖脸打来,“男友”赶紧往下铺的铁架子床里躲,结果木凳子砸在了床架子上登时就散了架。“男配”依旧不罢休,拿着两根凳子腿继续朝“男友”头部猛打,“男友”一面拿胳膊护住自己的头部,另一只手抄起一把水果刀冲着“男配”的胸口就捅了一刀,“男配”身形停滞了一下,然后后软绵绵倒地,再也没有站起来。
由于这一瞬间太快,使得试图拉架的其他同学根本来不及作任何反应,待看到“男配”倒地后才有人去叫辅导员,当校医赶到时“男配”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事后经法医验尸,那一刀直接捅穿了心脏,“男配”当场死亡。
随后警方将“男友”带到静安分局刑事拘留。
几经斟酌后,翟建决定接下这个案子,但当时他除了了解一下案情外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根据七九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子要到法院阶段之后律师才能介人并会见被告人。
在了解完案情后,翟建大概理清了整个案件的脉络,得出如下的看法:
1、在事情的起因上“男友”的确有过错,但是在案发时由“男友”吊嗓子引发的冲突已经过去,至于同意“男配”“放了学吃完晚饭咱们到学校外面去整明白”无非就是出于面子和血气方刚的斗嘴,并不能说明他真的想“到学校外面去整明白”,充其量就是年轻人的不服输、不服软的一种态度。
2、“男配”进屋后对“男友”施暴是和中午“吊嗓子”冲突完全独立的涉案实施,他首先动用板凳作为凶器企图击打“男友”头部,而且板凳当场被打散,可见用力之猛,如果“男友”被打中,就算没被打死也要打成残疾。在凳子只剩下两条腿在“男配”手里的时候,“男配”依然继续击打“男友”,存在故意伤害的事实。这一点警方对“男友”左臂的验伤报告可以证明——其左臂收到钝器多次击打,构成肌肉损伤和骨裂。
3、“男友”在面对足以导致自己死亡的不法侵害且躲无可躲的情况下,情急之中摸到一把水果刀进行反击,且这把水果刀属于日常寝室公用物品摆放在桌上,寝室成员都能随时取用,并非“男友”事先准备好的凶器。
4、中午的“吊嗓子”冲突结束后直到“男配”闯入之前,“男友”就一直待在寝室里没有出去,在“男配”用木凳和凳腿击打他头部时,“男友”有明显的退让、防御和阻挡性的动作。
因此,翟建认为“男友”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无罪辩护和防卫过当轻罪辩护这两项辩护测量中反复斟酌考量后,选择了进行防卫过当轻罪辩护。因为当年的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极为苛刻,司法机关常以“自卫者是否对不法侵害起因负有责任”来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对于法条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及“对正在进行行凶”这两点的要求非常严苛。导致关于正当防卫的刑法“第二十条”在当时几乎就成了“僵尸法条”。至少在当时,自从翟建当刑事辩护律师以来还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人正当防卫而终获无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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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了争取防卫过当的结果,翟建还是要按照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进行努力,这样才能确保防卫过当的轻罪的“保底”。
三个月后,翟建接到了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开庭通知,当即心一沉:完溜,难办喽。因为对律师来说:一审的刑事案件就到了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在区法院,说明此案被当做重案来办,意味着当事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不过,翟建当年在复旦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大四实习就是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了三个月,因此他和里面的法官都很熟,当他见到本案的主审法官时(1979年版《刑事诉讼法》中是不禁止开庭前法官和律师见面并讨论案情的),该法官很惊讶:“翟建啊,怎么是你接的案子啊,这案子不好办啊。”
翟建忙问缘由,该法官又道:“案子刚刚到我手里没多久我自己还在看材料,被害人家属写给上级领导的信已经转到我这来了。被害人的家属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被告人已经被判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于是他们就到处反映、到处告状,说坚决要求一命偿一命。这些写给有关部门领导的信就全被转到了我们这里,我们现在的压力很大啊——”
有鉴于此,翟建决定选择最大限度地减轻死者家属心中的仇恨的辩护策略,这是让法院不会因为压力而否本案系决正当防卫过当的法律事实的唯一方法。
具体办法是:
首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当时在场劝架的两位同学出庭作证,借助证人的口尽力还原案件事实,说清楚当时到底因为什么双方发生打斗?那一刀究竟是在何种情形下刺出去的?
其次,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翟建明确告诉“男友”:“作为辩护律师,这个案子我认为你属于正当防卫,会为你进行无罪辩护……你不要以一种让人感觉是被冤枉的状态,而是应当以受了委屈的状态出现在法庭上,在承认事实的基础上博取同情。一定要在庭审中将自己正确和诚恳的态度表达出来,最大限度地获得对方家属的谅解。”
然而,“男友”这时候犟脾气上来了,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就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错误。翟建只好耐着性子劝:“不管怎么说,中午的矛盾毕竟是你的不当行为引发出来的。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他的生命毕竟是被你剥夺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去还原整个过程,怎么起的矛盾、怎么打起来的,要真诚地道歉和忏悔,到辩论阶段你不要讲话,一切我来谈。在最后陈述阶段你要用用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语言去抚平死者家属心中对你的仇恨。这几天你就打打腹稿,过几天我再来见你的时候,你把你的最后陈述先对我讲一遍。”
结果为了这段最后陈述,翟建一连跑了三趟看守所,总算让“男友”说了一段让他满意的最后陈述。
一审开庭那天,旁听席上被一群上海戏剧学院的学生挤满,可谓是颜值最高的一个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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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80年代的一张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学生的合影
庭审开始时后,“男配”家属聘请的律师一上来就大打“悲情牌”:“大家知道吗?这一对父母在丧失了他们唯一的儿子之后,每天早上推开窗户遥望着大海高喊着:回来吧——儿子啊!”
一轮悲情牌说得原告席和旁听席上的“男配”家属也纷纷落泪哽咽,其他的旁听者也开始共情,法庭的气氛向着悲情的方向发展。
轮到翟建发言时,他提出:“原告代理人的发言让大家产生了无限同情,但是刑事审判法庭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原告代理人最好能够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上面的叙述,否则不应如此渲染与煽情。”
由此,对方的“悲情牌”没办法再打了。
两位作为证人的同学出庭作证后,向法庭和旁听席大体还原了当时的案发过程,也有效的缓解了“男配”父母以及亲属的激动情绪。
在法庭辩论中,翟建指出公诉机关也承认“男友”的行为属于防卫,只不过认为防卫限度超过了必要范围,属于防卫过当,因此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但是公诉方的逻辑存在自相矛盾,要么认定“男友”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但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以故意伤害追究刑事责任就存在逻辑漏洞。因为在正当防卫中,防卫人必须要给予不法侵害者一定的伤害,从而制止正在发生或者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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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80年代在公诉人席位上的检察官
“在死者拿着板凳腿击打我的当事人头部时,我的当事人手头没有别的武器能够抵抗,也不可能有精力去寻找合适的武器,面对自己随时可能面临死亡的绝境,我的当事人只能随手拿起距离他最近的水果刀进行反击,这是客观事实。”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的当事人刺了第一刀后已经制止了死者,再有第二刀、第三刀的话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但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仅仅刺了一刀,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按照公诉方的逻辑,我的当事人是不是拿着刀吓唬死者才算是正当防卫?只要动了手就是防卫过当?”
法庭上,控方、辩方和公诉方激烈争论了三个小时——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男友”的陈述完全按照翟建授意的腹稿进行:“如果法庭能够让我早一点出来,我不想做别的,就希望到x同学(死者)的家里面跪求他的父母原谅我,让我替他继续去做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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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中的80年代的法官
这话打动了法庭的全场,让死者家属都泪流满面。
最终,法庭做出判决,“男友”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过当部分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结合正当防卫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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