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柳土交告字〔2025〕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
该宗地块为航五路北面E-6-8地块,出让面积为 37077.12 ㎡,分为两个小地块。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 17796.94 ㎡,约合 26.70 亩,地块二用地面积 19280.18 ㎡,约合 28.92 亩,以上 共计55.62亩。
该航五路北面E-6-8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竞买起始价为9450万元,按最大容积率2.5计算,折合楼面地价约1019元/㎡。
需要注意的是,该地块竞得者要在柳北区跃进路南段西片B-1-11地块范围内建设一所小学。小学规划总班级数为30班,用地面积为18629.39㎡,合27.94亩,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
同时,该小学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竣工,并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土地连同建筑等产权,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北区政府。且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9500万元。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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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跃进路南段西片B-1-11地块范围内建设一所小学,规划总班级数为30班。 小学用地面积为18629.39㎡,合27.94亩,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竣工,并于竣工一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在学校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将学校土地连同建筑等产权移交给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竞得人同意地块按分期开发方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建设审批许可工作,具体为: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涉及分期交款利息和出让金违约金的,亦需付清)后,可以申请办理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约定地块的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前,竞得人不得申请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待约定地块的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后,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学校移交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再予以办理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同时,在未完成约定地块的学校移交前,竞得人不得申请地块二开工建设,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地块二的建设审批许可工作。
(三)竞得人需在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
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9500万元,若低于9500万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9500万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9500万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
(四)若竞得人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学校建设和移交工作,地块二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 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和权属登记,对竞得人不予以任何补偿赔偿。
(五)竞得人负责在小学东侧配套建设一条城市规划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度为300米,红线宽度为20米。
道路建设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道路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签订道路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道路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
包括移交的道路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核定,核定后的道路资产价值不低于600万元,若低于600万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补缴经核定的道路资产价值与600万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600万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
(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九)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所有。
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该宗地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时。
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竞价,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伍二柒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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