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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荷兰购买房地产的核心原则是 “欧盟 / 欧洲经济区(EU/EEA)公民无特殊限制,非 EU/EEA 公民需居留许可,且需遵守公证与土地登记强制流程”,具体规则、结构及步骤如下:
一、外国人购买资格与核心限制
1.EU/EEA 公民及实体:与本国公民完全平等待遇
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公民或注册地在 EU/EEA 的法律实体(如荷兰有限责任公司 BV、股份公司 NV),可在荷兰自由购买、持有任何类型房地产,无数量、区域(除少数生态保护区域外)或价格门槛限制:
可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住宅(如公寓、独栋房屋)、商业地产(商铺、写字楼、工业厂房),无需额外审批;
购买农业用地时,仅需向荷兰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Ministerie van Landbouw, Natuur en Voedselkwaliteit)提交 “农业用途声明”,确保用于农业生产,与荷兰公民适用同一标准;
无需荷兰居留许可,仅需提供护照及荷兰税号(Burgerservicenummer, BSN,可通过荷兰税务局(Belastingdienst)申请)。
2.非 EU/EEA 公民及实体:需有效居留,无其他普遍限制
个人: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①持有荷兰 “有效居留许可”(如工作居留、家庭团聚居留,短期旅游签证不可);②申请 BSN(需居留许可作为前提),用于缴纳税费及签署合同;资金来源需通过反洗钱核查(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资金为合法收入或投资款)。
实体:外国公司需通过 “荷兰注册实体”(如 BV)购买,公司需在荷兰商会(Kamer van Koophandel, KvK)注册,外资占比无限制,但需披露 “受益所有人信息”(提交至荷兰金融监管局(AFM)备案);购买商业地产时,需证明房产用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如物流企业仅可购买仓库用地)。
区域限制:仅 “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如弗莱福兰省部分自然保护区)需额外获得荷兰环境部(Ministerie van Infrastructuur en Milieu)审批,普通住宅、商业地产无区域禁令。
2.禁止购买的类型
无论国籍,外国人不可购买 “公共领域土地”(如市政公园、公共道路附属土地)、“军事战略区域”(如鹿特丹港军事管控区),及 “土著社区保留地”(仅限荷兰原住民集体所有),除非获得荷兰国防部与环境部联合豁免(仅适用于基础设施或生态友好型投资项目)。
二、主要购买结构(三种核心模式)
外国人在荷兰购买房地产的结构需结合投资目的(自住、出租、商业开发)选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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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购买流程(五步法定程序)
荷兰房地产交易实行 “公证前置、Kadaster 登记生效” 制度,公证人(Notaris)是法定必要角色(负责合法性核查与文件认证),核心登记机构为荷兰土地登记处(Kadaster),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步:申请 BSN 与产权核查
申请 BSN:非 EU/EEA 公民凭居留许可向 Belastingdienst 申请,流程 1-2 周;EU/EEA 公民可凭护照直接申请,无需居留;
产权核查:委托荷兰律师或公证人向 Kadaster 调取房产的 “产权证书(Kadastercertificaat)”,核查内容:①卖方是否为合法所有权人;②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地役权(如公共设施通行权);③是否属于禁止购买类型,若有瑕疵需卖方在交易前解除(如注销抵押)。
2.第二步:签署预约协议(Koopafspraak)
双方签署 “预约购买协议”,约定核心条款:房产描述(含 Kadaster 编号、面积、边界)、成交价、定金(通常为 10%-15%)、最终交易时限(如 60 天内)。定金由公证人托管(非直接支付给卖方),若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定金归卖方所有(需扣除公证核查费)。协议需经公证人审核,具备强制执行力(可向荷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第三步:能源证书与房屋检测(Mandatory)
卖方需向买方提供 “能源性能证书(Energiecertificaat)”(有效期 10 年),标注房产能源效率等级(A-G);若购买二手房产(建造超 10 年),买方需委托荷兰认证机构开展 “房屋结构检测(Bouwkundige inspectie)”,确认无结构缺陷(如地基问题、水管老化),检测报告需作为正式协议附件。
4.第四步:签署正式公证书(Notariële Akte)
在公证人面前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公证人需完成以下核查:①买卖双方身份与 BSN 有效性;②非 EU/EEA 买方的居留许可;③能源证书与房屋检测报告的合规性;④资金来源合法性(反洗钱要求)。协议需明确:
买方需缴纳的转让税、卖方需缴纳的增值税(仅新房);
卖方需结清的费用(如过往年度房产税、物业费、水电费)。签署后,公证人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提交至 Kadaster。
5.第五步:产权登记(所有权生效关键)
Kadaster 收到公证书及税费缴纳证明后,核查无误即完成 “所有权过户登记”,并向买方发放 “新 Kadastercertificaat”(注明买方为合法所有权人)。登记信息实时同步至 Kadaster 官网,任何人可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权利负担(如抵押),登记完成后交易正式生效。
四、核心税费(买方 / 卖方承担)
荷兰房地产交易税费按 “房产类型(住宅 / 商业)、交易模式(直接 / 间接)” 划分,核心税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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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卖方的法定责任与风险提示
1.卖方的强制责任
产权保证:无论协议是否约定,卖方需保证产权 “完整无瑕疵”,若存在未披露的抵押、查封或第三方主张(如前业主继承人),需返还买方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按荷兰央行基准利率 + 2% 计算);
瑕疵担保:对房产 “隐藏缺陷”(如结构裂缝、电路故障)承担责任,买方可在登记后 2 年内向法院主张 “价格减免”(最高为成交价的 25%)或 “解除合同”,卖方不得通过协议免除该责任;
能源证书义务:未向买方提供有效能源证书的,卖方可被 Belastingdienst 处以罚款(最高 2500 欧元),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2.外国人特殊风险
居留许可失效风险:非 EU/EEA 公民若居留许可到期且未续签,虽不影响已登记的房产所有权,但出售房产时需提供 “有效居留或离境证明”,否则 Kadaster 可能延迟登记;
VVE 章程限制:购买合作公寓(VVE)需严格遵守章程,如擅自改造阳台、拖欠物业费,VVE 可通过法院强制整改或拍卖房产;
外汇汇出:出售房产后,非 EU/EEA 公民汇出资金需向荷兰央行(De Nederlandsche Bank, DNB)提交 “交易证明”(公证书、税费缴纳证明),标注 “Proceeds from Sale of Dutch Real Estate”,单笔超 10 万欧元需额外申报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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