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案例回顾:
2017年,L女士希望为本人及其爱人购买保障。与销售人员沟通时,她明确表达了计划为本人及其爱人分别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同时为其爱人投保一份百万保驾险,最终在某公司承保三份保单。
2025年,L女士在查看保单时,发现两份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均为其爱人;一份百万保驾险,被保险人为她本人。L女士认为目前在某公司持有的三份保单中,有两份不符合其投保需求,要求全额退还三份保单已交保费。
该单销售人员存在未执行“适当性”原则。一是未充分了解客户真实需求与状况。L女士已清晰说明投保需求(为夫妻二人分别投保重疾险),销售人员却将两份重疾险都配置给L女士爱人,完全忽视投保人自身保障需。而百万保驾险本应匹配实际驾驶、乘车风险较高的L女士爱人,却错误配置给无驾驶行为的L女士。存在违反客户投保初衷情况;二是未确保“适合的产品给适合的人”重疾险重复集中于一人,使L女士暴露在重大疾病风险中,违背“风险分散”配置原则;三是未向客户充分说明与确认。投保时销售人员未逐项解释被保险人信息,导致保单生效后长达数年,客户L女士才发现保障错配。
案例启示:
这个案例给广大金融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购买的保单,真的保障了预期对象、覆盖了目标风险吗? 为避免类似“保单配置错位”的困境,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1.投保前明确表述核心诉求
在沟通时清晰阐明计划投保方案,如保障内容、保额、缴费期限等内容,并要求销售人员制作投保方案予以确认。
2.投保时关键信息审慎核对
重点核查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信息是否准确、险种与保障范围是否与需求一致,同时要求销售人员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被保险人身份、保障责任及免责部分。未清晰理解前,不应签署文件。
3.投保后善用犹豫期权益
保险公司会为保单设置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不超过10元人民币的成本费用后,应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的具体期限详见保险合同约定。所以,收到合同后,请务必在犹豫期内对保障对象、保障范围、缴费期间、保额等保单重要信息予以核实,如有问题及时反馈保险公司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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