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25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特务案。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有三个,分别是卢顺序、宁念慈、俞德孚,根据文书显示,三人都是以特务罪被判刑,其中卢顺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宁念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俞德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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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依照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供卢顺序、宁念慈犯罪所用的财物,予以没收。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判决没收卢顺序、宁念慈的部分财产。
之所以要提及此案,原因在于此案的特殊性。
卢顺序被捕时是美国籍,但他是受国民党特务组织委派来华从事特务工作的,法院后来在审理此案时,卢顺序是以特务罪被判刑。
宁念慈、俞德孚是夫妻,根据为数不多的资料显示,宁念慈的母亲是钱叶丽,而钱叶丽的父亲是龙潭三杰之一的钱壮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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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的资料中,钱壮飞有两段婚姻,即徐双英、张振华。子女有四人,分别是长女钱椒(丈夫刘杞夫)、次女钱蓁蓁(黎莉莉)、长子钱江、次子钱一平。
不过,根据能够查到的资料显示,这里面是少了一个钱叶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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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钱壮飞的经历,不难发现,他一生之中有很多谜团,包括钱壮飞的牺牲,在过去许多年时间里,一直也是一个谜团。
由于钱壮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从事地下工作,加之后来顾顺章叛变导致暴露,钱壮飞和家人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也就中断了。
这一情况也直接导致了钱壮飞的几个子女在回忆自己兄弟姐妹的过程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纰漏(比如年龄对不上)。
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就是,在钱壮飞子女的回忆中,似乎有意无意都在遗漏一个两个人,这其中钱叶丽是被遗漏最多的。
1963年6月,钱壮飞的夫人张振华在一次采访中,曾提到了钱叶丽的情况:
“大姐(原书注:这里指钱江的大姐)名叶丽,她比二姐黎莉莉大两岁,是属鼠的,1912年生,她虚岁16时出嫁的。大姐结婚时,壮飞已入党了。她结婚时有照片,并注有年、月、日,可以查出来。记得大姐还放过哨。大姐夫是教授,记得当时我们没有钱用,向他借钱,还开了借条。解放后,他家庭困难,李部长(注:指李克农)还接济了他们一些钱。”
张振华与钱壮飞结婚是在1919年,而且作为长辈,她的回忆应该是比较可信的,当然也不排除年代久远,一些细节出现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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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振华
不过,张振华对于哪个孩子是自己生的,应该是不会记错,在她老人家回忆里,只有长子钱江是自己所出,只是这么一来,1924年出生小儿子钱一平,他的母亲又是谁(钱一平自认张振华是他的生母)。
应该指出的是,钱壮飞在牺牲以后,组织上曾出面保护他的子女们,特别是钱壮飞的两个儿子钱江、钱一平,两人都曾被送到延安去。他们生平经历也很清楚。
之前我们也说过,这比较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即为逝者留个后。
至于钱壮飞的女儿们,她们在幼年时多数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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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钱壮飞二女儿(算上钱叶丽则是三女儿)黎莉莉所著回忆录《行云流水篇:回忆、追念、影存》,多处都提到一个姐姐,但是没有写名字,这个姐姐的丈夫名叫宁协万。
宁协万是钱叶丽的丈夫,这是毋庸置疑的,各方面资料都有很多。
很明显在黎莉莉的记忆里,这个姐姐就是钱叶丽,只是不知道为何她不提名字。
在很多资料里面都提到过,钱叶丽和钱椒(资料称是长女,但如果算上钱叶丽,她就是二女儿)结婚都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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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黎莉莉(中)和张瑞芳(右)、泰怡(左),在中国电影工作者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喜相逢
钱叶丽的丈夫宁协万出生于1881年,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资历那是相当老,甚至于宁协万本人年纪比钱壮飞的年龄还要大几岁。
在我们今天看来,这当然很不寻常,也许在旧社会时,这样的情况很常见。
钱叶丽与宁协万结婚大概是在1925年至1927年之间(资料各方面有冲突),两人婚后一直住在北平,宁协万在北平购置了房产——西兴盛胡同七号。
黎莉莉在自己的回忆里,还多次提及在西兴盛胡同七号居住的日子,而且根据记录的情况看,黎莉莉还曾多次去看望这个姐姐。
宁协万子女众多,他和前妻就育有自个子女,后来和钱叶丽结婚后,还育有子女六人,其中最小的就是宁念慈。
1947年,在宁协万去世以后,钱叶丽又再婚,嫁给给宣昌,并育有一子宣环。
建国后,组织上对烈士子女多有照顾,钱叶丽也被安排了工作,并且和钱家人一直有着密切的往来,在宁念慈的回忆中,还多处提及有外婆的身影(张振华)。
1963年,宁念慈上大学期间,钱叶丽曾患子宫颈癌,曾托钱江夫人史平去找罗青长并得到了帮助。
不过,在后来那个特殊年代里,钱叶丽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因为丈夫宁协万的关系,钱叶丽曾被打成“资本家”,甚至于后来还被驱逐出西兴盛胡同七号的那处院子。
根据宁念慈的回忆,那时他们全家都受到了影响,这其中包括大舅(钱江)、大舅妈(史平)、二舅(钱一平)、三姨(黎莉莉)、三姨夫(罗静予)。
可就在七十年代末,拨乱反正的时候,钱壮飞的子女都获得了平反,唯独遗漏了钱叶丽。
本属于钱叶丽的房产——西兴盛胡同七号,一直没有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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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黎莉莉著《行云流水篇:回忆、追念、影存》
1979年6月9日,宁念慈写信给罗青长,因为家里人口众多,所住的房子只有两间,希望组织上能够看在外祖父的面子上,归还房产,并在政治上予以解放。
除此以外,宁念慈还随信递上了一封钱叶丽写给邓颖超的信。
罗青长、邓颖超先后就此事予以批示解决。
1982年,钱叶丽还分别给北京市西城区区长以及北京市市长焦若愚写信,询问有关事项,从网上查阅的相关资料中,并没有后续处理的情况。
不过,没过几年功夫,钱叶丽的女儿宁念慈就出了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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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念慈所涉的特务案发于1985年12月23日。根据法院的文书可以得知,宁念慈是受了卢顺序的收买。
卢顺序这个人其实从1980年开始,就不断的往来中美之间,他利用当时中美关系的好转,不断的在内地流窜,发展下线。
1984年6月,北京航空学院邀请了美国华裔教授卢顺序来华讲学,但卢当时已经受了台情报组织的命令,以教授身份掩护他的特务活动。
宁念慈早年在北京六○八厂任技术员,在案发时任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工程师。从前文叙述不难看出(以下属个人观点),宁念慈的家庭条件一般,这也为她后来受诱惑打下一个基础。
我们无从得知,卢顺序是怎么和宁念慈搭上关系的,但卢顺序几乎是很容易就从物质方面入手,成功拉拢了宁念慈帮助其从事特务活动,而宁念慈几乎没怎么防备,甚至还受卢的指示,与当时住在美国旧金山市的台湾国民党军事情报局驻美直属员杨鹏(化名杨宗山)直接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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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3月,卢顺序返回了美国,他和杨鹏仍然通过遥控的方式,令宁念慈提供情报,宁念慈则将自己能接触到的经济、外事等机密情报和内部文件数份提供给两人。
不过,在这个时候,宁念慈还只能算是参与了特务活动,如果她能悬崖勒马,及时察觉不对劲,还是有挽回的余地的。
可惜的是,这时的宁念慈已经决定一条道走到黑了。
1985年10月,卢顺序受台情报组织的委派来华,并决定在大陆发展特务组织。并先后流窜中国境内数个省份发展下线。
在这个过程中,宁念慈被卢顺序正式吸收为境外特务组织成员之一,并有了化名、代号以及规定的任务。期间宁念慈提供给卢顺序军事情报后,获得卢顺序给予的810美元的酬劳。
此后数月间,宁念慈都将获得的军事、经济情报给予卢顺序,卢顺序则给宁念慈进行特务活动的微型收录机一台及外汇兑换券二百六十元。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宁念慈的丈夫俞德孚在明知道妻子进行特务活动的情况下,非但没有举报、积极劝说,反而主动表示要求参加特务活动,并积极给宁念慈提供军事情报。
后来根据公安机关调查,以上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和同案人的供述在案证实,事实清楚,证据明实、充分,足以认定。
国家安全机关应该是很早就盯上了卢顺序以及宁念慈的特务活动,并投入了相当的精力。
1985年12月23日,卢顺序、宁念慈、俞德孚三人同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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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7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其中卢顺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宁念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俞德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一审判决后,卢顺序、宁念慈、俞德孚不服判决,还又二次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中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
1986年8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定该案一身判决中,被告三人犯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宜,卢顺序三人上诉事由不成立,故而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宁念慈夫妇经此一事后,基本上就消失在大众面前,虽然网上也有零散的消息,但都是非官方来源,不能作数。也许是因为有此风波,钱氏后人在谈及家人时,几乎都不提宁念慈,甚至就连大姐钱叶丽也不怎么提。就仿佛好像没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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