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爱群村,一片约2.1亩的土地,看似平凡,却成为村民李文胜、李金谷等人过去数年里挥之不去的噩梦。他们声称,自家世代耕作、并通过合法协议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纸日期为1997年的征用土地协议书“转”到了开发商名下。
从2000年就和村里签了协议,一直在这里经营、投入,怎么到了2018年,地就成了别人的?村民李文胜出示了数份发黄的文件。明确表示,李文胜等人获得了位于交椅岭的约2.1亩土地的使用权。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们在此从事生产经营。
变故始于2018年左右。李文胜等人意外发现,他们长期使用的这块土地,其权益人已变更为“世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由茂名市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支撑世和公司权利主张的关键文件,是一份签署于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协议书。
在村民后续提起的诉讼中,爱群村民委员会出具了一份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该村委会未曾签订过这份落款为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协议书,并确认从未收到协议中约定的204.38万元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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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土地被登记他人后,李文胜等人走上了充满荆棘之路。他们首先请求撤销世和公司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然而,茂名市经审理后认为,土地早在1997年即已被征收,原告村民与后续的土地登记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据此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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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村民又请求法院确认那份关键的《征用土地协议书》无效。该案历经茂名市和广东省审理,但最终仍以驳回告终。理由则是村民“非该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具备提起合同无效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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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李文胜等村民仍在多方奔走,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揭开“97年协议”的真相,纠正他们认为错误的土地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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