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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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积极践行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指导精神,近日,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联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了“香蜜湖金融+”——“基金业绩基准新规解读与实务应对专题”座谈交流会,深圳辖区公募基金上百名从业人员参与了本次座谈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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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佳律师围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进行了系统性解读。会议核心聚焦于新规将如何重塑公募基金行业在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使用、披露及监督等方面的全流程管理,并明确其适用范围覆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及评价机构等全链条主体。会议还深入探讨了存量产品,尤其是全市场选股策略基金与债券基金面临的基准整改挑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投资策略调整、合同修改甚至召开持有人大会等实务问题。新规对基金管理人的内控体系、投资偏离的监测与纠偏机制、托管人的监督职责,以及对基金经理绩效考核与长周期业绩基准挂钩等关键环节,均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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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会机构对征求意见稿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重点包括基准选取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存量产品整改的时间表与合规路径、投资策略调整对组合管理的实际影响,以及内控体系的升级与挑战等。讨论中,各方还针对新规可能引发的合同修订流程、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等实务操作交换了意见,有不少机构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够提供更细化的过渡期指导。
细则与指引的核心目标,是让业绩比较基准推动公募基金回归其本质定位,成为规范投资行为、明晰产品特征、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导航仪”与“度量衡”,持续推动公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流为深圳公募基金行业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有效增进了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新规的理解。下一步,基金公会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关注政策动态,聚焦辖区公募基金的系列制度改革,将指引的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行动准则,以更强的专业能力、更优的服务质量,践行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的行业初心,为投资者创造更稳定的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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