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远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对位于温泉街道单家村的原大秦家供销社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标志着搁置多年的东苑学校建设项目,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从10月14日完成房屋估价,到11月20日补偿决定落地,短短一个多月,东苑学校征迁的关键一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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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针对原大秦家供销社房屋的决定书,每一条都有法律依据和数据支撑,挑大家最关心的几处划重点:
1. 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这处房屋建筑面积762㎡,土地面积1893.78㎡,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商服用地,房屋所有权人是王建春,土地原使用者是原大秦家供销社。
2. 补偿方式二选一:
一是货币补偿: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为276.05万元,其中房屋本身217.93万元、搬迁费3800元、装修和附属设施28.15万元、停产停业损失29.59万元;再加上土地补偿196.45万元,共计补偿472.5万元。
二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位于春雨路87号金潮格林春天项目,房屋性质为非住宅商品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在选定调换房源后,按程序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进行计算,并结清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差价。
3. 时间节点卡得严:从决定书送达开始算,10日内办理补偿安置和移交手续,20天内得腾空搬离。未按期选定征收补偿方式的,视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4. 权益有保障:要是对决定不服,60天内可以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6个月内也能向烟台中院起诉,充分给了法律救济渠道。
在本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拒绝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补偿决定一出,市民的声音更热闹了,总结下来无非两类:盼得急切,虑得实在。
“盼”的声音,满是对家门口上学的渴望:“太需要了,能解决东面小区周围上学难的一大难题,希望抓紧落实!”网友@陈韶盼的留言,说出了金桂苑、阳光华庭、格林春天等东部小区家长的心声。@雨薇也紧跟着附和:“意义重大,东部市民热切期盼孩子能在家门口上学。”
这份渴望不难理解——现在东部居民的孩子要上学,要挤进丽湖、金晖等学校,班里人数常年超标。@浪花朵拉透露的细节更真实:“每个学校分出两个班级给东苑,俺儿他们就统计在这几个地方住的学生数量。”这说明,东部学龄儿童的基数早已存在,只是一直缺少配套学校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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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的声音,透露出对“资源浪费”的担忧:也有网友提出理性疑问,@唐伯虎电蚊香就说:“对周围居民来说绝对是好事,就是不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后周围有多少学龄孩子,周边有丽湖和金晖学校,完全可以分流学生,再建一个东苑,一个年级也只能招三四十人。”
一边是迫切的上学需求,一边是对资源配置的顾虑,而这份补偿决定的落地,恰恰是在回应这些声音的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事实上,东苑学校的建设,不是重复建学校,而是“补短板”,它能分流丽湖、金晖等学校的压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更宽敞的教室、更充足的师资。更能带动东部区域的教育配套升级,让东部不仅有舒适的小区,更有优质的教育。
就像网友说的:“现在觉得生源少,可十年后东部的孩子长大了,总不能让他们还挤破头跨区上学吧?”政府的规划,从来都要着眼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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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现状 视频截图:壮壮航拍
了解东苑学校历程的朋友都知道,这处原大秦家供销社房屋,正是之前征迁的“硬骨头”。10月完成估价是“定了价”,现在出补偿决定是“定了方案”,这两步连起来,意味着征收的“法律程序闭环”基本完成了。
接下来就看被征收人的选择,不管是协商办理还是走法律程序,这处房屋的征迁都会有明确结果。一旦完成清场,住建、教体等部门就能同步推进施工招标、手续办理,开工的消息也就不远了。
关于东苑学校,你是盼着早日开工,还是有其他顾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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