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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有一句俗语:狗咬狗满嘴毛,大意是说两只狗咬架,互相伤害,说不清哪个有理哪个没理。这个俗语用在日常里,有说涉事两方都受伤害的意思,也有说明这个事件分不清谁有理,谁没有理,哪个是真相,哪个是谎言的意思。
最近在中国的网络里,也有一个案子,变成了满地毛的局面,涉事的双方各说各的理,说事的时候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很多人也来凑热闹蹭流量,把这个事件明确的事件传播成了满地毛,找不到事件的真相。
山西发生的这一件因为狗咬人引发的人命案件,是经过公安机关侦察调查过了的,检察机关起诉,公开庭审的事件,按照道理讲,这件事情如果出现在新闻报道上,应该是很明确的,即便报道新闻的记者有感情倾向,但事件的脉络应该很清晰。
但是,我们当前从媒体上得到的信息,却是很混乱的:打架的经过被媒体描述的很混乱,事情的缘由也描述的混乱,致人死亡的是剔骨刀,还是刮鱼鳞的刀,还是剪刀,都无从得知,至于打人谁有理,谁没有理,更没有人说清了,即便把法律条文搬过来,推测案件的结果是不是正当防卫也吵起了架。
网友评论这件事吵翻天,最根本的原因是得到的信息不全面,或者不准确,或者不真实。我们应该明白,这个状况是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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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新闻事件报道不准确,记者应该承担第一责任。无论网络上如何混乱描述这个事件,但真相只有一个,还因为国家机关的介入,应该是很明确的一件事,到了网络上变得混乱模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报道这件事的正式记者也有了私心,或者在报道中加入自己的感情,报道出来了不同版本,也或者记者处于某种目的,故意违背职业原则,说了假话。如果所有的记者都遵照新闻的基本原则,这个事件报道出来肯定是一个明确的过程,再多的网友看了,也不会说不清事件的真相,进而在网络上出现了不同意见,意见不同的人互相吵架,满地毛。
第二个承担责任的是双方律师。一旦有网络热点事件,必有律师来添乱,这已经成规律了。这件事因为到了法庭,当事双方都请了律师,唉!这两个律师都出来在网上说话了,这两个律师在网上描述事件,各自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各说各话,好像是各自给受委托的争理,结果就是律师把事件描述乱套了。按道理讲,双方律师虽然为各自委托人说话,但事件真相不会有差别,因为法律上对事件的过程会准确描述的,虽然受不同当事人委托,他们在起诉书中看到的事件过程会是一个。
第三个责任当然是网络平台了,如果按照新闻报道真实性的原则,这个事件只需要一个新闻稿就可以了,网友们看到后也不吵架了,因为事件发生的经过很明确嘛,吵架也找不到由头。如果这件,平台的流量估计得少了99%,所以因为流量,平台也不希望网友能得到一个明确的事件经过。
第四个责任可能就是当事方了,当事方为了把责任推给对方,添油加醋说对方的不是,自己的责任能推就推,能不说就不说。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人之常情,但也是我们整个的舆论环境,给当事件各方互相指责互相说谎的空间。
以前是读书看报涨知识涨见识,读书使人明智,现在是上网几乎找不到一件事是真实的,再加上网络的各方以不同的私利给网民洗脑,变成了上网让人不再明智。中国的网民信奉西方的思想,说律师和记者是社会工作者,代表着正义,如果网民连事件发生的具体经过的真相都找不到了,这个正义能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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