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却面临致命困局:2.5万军民渡海而来,粮草告急,需开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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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明郑政权的实际控制区域,就是今天台南市大部分,以及及附近的嘉义、高雄沿海一带,简称台南平原;却早已是台湾土著民族—平埔族的世居之地……
此时清军在大陆步步紧逼,如果土著部落倒戈或者与汉人移民矛盾激化,明郑政权将腹背受敌。因此,如何处理好与土著民族的关系,乃是一场关乎存亡的“后方维稳”之战,本文就此解读明郑政权如何打赢这一场“后方维稳”战役,把土著群体转化为抗清的重要力量!
一 古代台湾土著居民众多地理与族群
自古大陆与台湾相隔的台湾海峡,由于风高浪急和海上风险,决定了很少汉人迁移。台湾岛地形复杂,山地和丘陵占据了全岛面积的2/3,山脉如一条巨龙纵贯南北,其中,中部的中央山脉宛如台湾的“脊梁”,傲然挺立,雪山山脉、玉山山脉等则如巨龙的分支,共同构成了岛体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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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脉众多,决定台湾岛上覆盖广袤的原始丛林,气候湿热多雨,形成独特的“山林——沿海”的二元地理格局,更决定古代台湾开发程度低,居住大多数是处在原始部落的土著居民。这些土著居民多分布于山林及沿海平原边缘,既依赖山林的狩猎、采集资源,也在沿海平原和河谷地带开展初步农耕种植。
在明郑政权统治时期(1662-1683年),为了更好区别,汉族官僚就把这些土著居民分为“熟番”和“生番”两类。“熟番”就是与汉人有比较多的接触,接受汉族文化习俗的台湾土著少数民族。这些土著少数民族在明郑政权地盘—台南一带生活了数百年,主要由平埔族群、西拉雅族、洪雅族等,他们拥有自己的部落组织、土地制度与信仰体系。
此外,在台湾中部山脉居住的土著部落,与汉族人接触比较少,汉族官僚旧叫作“生番”。这些叫“生番”的土著部落居住在台湾中部深山老林的山区,曾自发组建跨部落的联合体;如巴布拉族、猫雾捒族、巴则海族等土著住民部族组成的“大肚王国”,曾经统治过台湾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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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明郑政权与土著居民激烈的土地之争
在明郑政权统治时期(1662 - 1683年),主要统治区域就是台湾南部沿海平原,但这一块土地,上千年来居住着包括平埔族和高山族在内的土著民族,他们以狩猎、采集和简单的农耕为生,对自己居住土地具有浓厚的感情,乃是明郑政权汉人的“邻居”,汉人称为“熟番”。
当大量汉人的迁移,相对平静的邻里关系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明郑政权的汉人们为了生存需要土地种植粮食,必然与土著民族围绕土地需求产生矛盾。
如当时郑成功在台湾推行“寓兵于农”的屯田制,允许手下官兵和军队分批圈占台湾土地,开垦荒地,种植甘蔗、稻米,这些农田大多数位于原土著居民的活动范围,必然造成了汉人移民与土地居民由于土地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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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郑成功军纪严明,严谨军队抢夺百姓财产,不许混圈土民及百姓现耕田地。但是在实际屯田的过程中,部分屯田区域因地界划分未明,与平埔族传统活动范围重叠,引发土地纠纷。
明郑政权初期,由于汉人与土著在土地问题上曾经互不相让,冲突频发。如台湾北部的土著部落群体——大肚国土著曾经攻击过郑军,虽然最终被郑军击败,但使得明郑政权也意识到,这些矛盾冲突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后果也是不堪设想:轻则移民的汉人生活资源缺乏,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重则使明郑政权陷入腹背受敌的尴尬境遇,无异于内乱和自取灭亡!
三 划界而治:制度上减少摩擦和破局
为了解决土地矛盾,明郑政权采取行政划界止损的办法,明确汉人和土著人的活动范围。1664年,郑经将东都改为东宁,设立承天府,下辖天兴、万年二州,并增设南路、北路及澎湖三安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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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管理上,承天府划分为东安、西定、宁南、镇北四坊,州县下设二十四里,每里设总理,负责户籍、迁徙等事务。这种行政规划实际上明确了汉土边界,严禁汉人侵占土著人的土地,规定“汉民垦界不得逾番界五里”,并在交界处立石为界,以制度的方式减少因土地侵占引发的冲突。
为了有效管理土地资源,明郑政府专门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的行政机构,由专门官员去负责。在一些地区,明郑政权设立了明显的界碑,规定汉人不得越界开垦。同时,还派遣专门的官员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划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这一举措对解决土地纠纷意义重大。通过汉土边界的划定,汉人移民在明确的土地范围内,可以安心耕种和生产。土著民众不再担心自己土地被人侵占,感受到汉人对他们生活圈子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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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明郑政权的划界而治,缓解了汉人和土著人争夺土地资源的矛盾,使台南局势能够逐渐稳定下来,为明郑政权在台湾的立足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 攻心为上:封官许诺,尊重习俗
明郑政权也知道,为了化解与土著居民的矛盾,划界是不够的。自古攻心为上,为了赢得土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还是必需从心理上令他们诚服。
当郑成功在台南站稳脚跟之后,面对汉人与土著民众的矛盾摩擦,也深知单纯依靠军事镇压很难长治久安。
于是,郑成功下令军队不得侵扰原土著住民的村社,并派遣通事(翻译)与各个土著部落酋长联络,传达“共守乡土、互不侵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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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热兰遮城日记》残卷及清代《台海使槎录》记载,郑成功曾亲自接见台湾土著——新港社的头目,赐予布匹、铁器、盐等物资,并承诺“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庐”,这一怀柔举措极大缓解了与台湾土著居民的敌意。
据《台海使槎录》记载,当台南土著民族—新港社头目归附的时候,郑成功不仅赐予铁器盐布,还当场命人划定部落牧场范围,立下“汉番不得互侵”的界碑,头目当场承诺“愿助军抗清”,这一事件成为汉土和解的关键转折点。
郑成功之后的明郑政权,为了赢得台湾土著民族的支持和信任,给部落酋长首领和长老受封“土官”,让他们管理部落的内部事务,保留土著民众原有习俗,汉官仅负责协调赋税与治安,不直接干预婚姻等日常习俗与祭祀。
明郑政权的“因俗而治”和“求同存异”的做法,尊重土著人的地位和权力,保障汉人和土著人的互不侵犯,较少了彼此的摩擦和冲突。同时,通过尊重和包容的态度,令土著部落对明郑政权产生了好感,逐渐愿意臣服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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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经济文化,促进融合
明郑政权积极通过经济方式,促进汉人与土著民族的交流与融合。在屯田过程中,明郑军队与土著军民合作开垦土地。台湾土著住民的农耕技术相对落后,还处在原始社会的采集阶段,产量较低。明郑政权大多数汉人移民,都来自于大陆的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丰富的农耕经验。
于是,汉族移民将先进的农耕技术传授给土著居民,教土著民众如何选种、播种、施肥、灌溉等,以及使用锄头、犁等铁制农具,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效率和粮食产量,改善了土著民众的生活水平,自然赢得土著部落的信任和支持,也促进了台湾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明郑政权鼓励汉人与土著少数民族的贸易,也就是汉番贸易。郑军在台南地区设立“市廛”(集市),允许土著民众用鹿皮、鹿角、山货换取自身需要的铁锅、布匹、盐巴等生活必需品。通过互利交换的贸易关系,建立起双方的经济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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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政权也帮助土著民众改善房屋建设,他们教土著建造更加坚固、舒适的房屋,改变原来居住的简陋棚屋。
于是,伴随生活条件的改善,土著民众对明郑政权的认同感和依赖感不断增强,纷纷表示愿意听从明郑政权的安排,共同抗击清军。
值得一提的是,明郑政权提倡一部分平埔族女性与汉人通婚,形成早期“熟番”社群。这些混居村落缓和了民族矛盾,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稳定。
此外,明郑政权在台湾积极推广儒家文化,兴建学校,对土著实施文化教化政策。1666年,陈永华在承天府建造台湾首座孔庙,设立“太学”,并在各社设立学校,对土著进行“番童”的教育,教授儒家内容和价值观,使用汉语教学,取代荷兰统治时期的新港文化,消除荷兰时代的基督教影响,加速了台湾地区与大陆的文化融合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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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台湾明郑政权的郑成功与郑经两代经营下,台南一带的汉族与土著民族的关系,总体趋于缓和。至1680年代,台南的明郑控制区内,未再爆发大规模土著住民起义;甚至一些土著部落愿意为明郑提供物资支持,成为抗清的“隐形后盾”。
结语
明郑政府从制度约束、情感认同、文化融合这三方面,解决了与土著少数民族的矛盾,将台南后方打造成抗清稳固基地,这一治理实践不仅延续了明郑政权22年寿命,更成为海峡两岸文化融合的重要历史见证。
1683年,明郑政权在澎湖海战失败后投降清朝,却将汉族文化传播在台湾的少数民族之中,强化了台湾与大陆的文化血脉联系,为后来台湾纳入清朝版图奠定了文化与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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