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平)应急罚〔2025〕ZF102号
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人员在对平顺县长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
1、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没有监测报告;
2、2025年10月13日带班矿长关伟入井1小时10分,未与工人同上同下;
3、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缺2台CO传感器(1408m运输巷、回风巷各缺1台),缺1台风速传感器(1408运输道回风端);
4、副斜井绞车无松绳保护、过卷保护;
5、主斜井绞车无松绳保护、过卷保护,深度指示器位置不当、绞车司机看不见;
6、监测监控系统2025年9月27日至29日总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无数据;其他时间总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数据为0,与井下使用炸药组织生产客观事实不符,监控系统不正常未及时修复。
7、矿井仅有一趟通讯系统从主斜井进入;
8、风井备用主扇不能在10min之内启动,螺栓锈死,打不开;
9、井下1443m运输巷风速传感器与人工风表测量风速均为2.1m/s,但是监控室显示为1.52m/s,系统误差大,未及时修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金额: 4.60万元
处罚单位: 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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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号:平自然资罚字﹝2025﹞6号
违法事实:2025年6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对平顺县长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提交2024年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部分巷道未在附图中显示涉嫌违反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处罚金额:3.00万元
处罚单位: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日期:2025-10-20
决定文书号:(平)应急罚(2025)ZF02号
违法事实:该企业1.水泵控制柜、1443水平局扇控制柜缺乏警示标志。2.主斜井矿车提出井口,阻车器未处于挡车状态。3.主斜井矿车提升过程中,1443水平附近挡车栏损坏车辆通过时不能正常打开和关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金额:2.30万元
处罚单位: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07-16
平顺县长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12-02,法定代表人为常泽斌,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425083746448R,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长治市平顺县杏城镇杏城村,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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