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酷暑难耐,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患上热射病的风险不容忽视。前一段时间,鼎湖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联合市律协党建委主任、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党员苏文辉律师组成调解专班,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热射病赔偿纠纷。这场跨越多方的矛盾化解,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鲜活实践,也让“党建+调解”的治理温度直抵人心。
危情突至:高温下的民生急难与调解困局
2025年8月,鼎湖区永安镇某工地的热浪裹挟着风险蔓延。农民工陈某在正午高温时段作业,突然栽倒在地,被紧急送医后确诊为重度热射病,重症监护室的高额账单与昏迷不醒的陈某,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瞬间陷入绝境。“每天高额的治疗费,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孩子还等着上学,这日子怎么过呀?”拿着厚厚病历本的家属在工地门口急得团团转。
家属多次与相关方协商,却遭遇“踢皮球”:房东称“仅出租场地无管理责任”,总包方强调“已分包给第三方”,分包方则以“陈某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推诿。眼看救治资金告急,陈某家属走投无路,只好来到永安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申请调解。在四方主体交织的法律关系中,权责链条模糊成了最大梗阻——这正是高温作业纠纷的典型痛点,若处置不当,不仅极易激化矛盾,此次调解也将陷入僵局。
党建引领:党员律师“法理+情理”的双引擎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党员的责任清单!”值班的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党员苏文辉律师主动请缨,第一时间安抚家属悲痛情绪,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党建+调解”专班,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践行“三步工作法”快速破局:
其一实地核查定事实。专班人员顶着烈日走访工地,调取施工日志、询问工友证言,确认陈某高温作业且无防护的核心事实,为责任认定夯实基础。
其二释法明理清责任。苏文辉律师耐心充当起“法律讲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定,向各方逐一阐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总包方作为用工主体负总责,房东未尽安全提示义务,分包方缺乏劳动保护措施,均需担责。”
其三情感共鸣解心结。针对各方抵触情绪,调解专班通过“法理讲透、情理说通”的方式,拿出陈某家庭照片,从“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家庭生存底线”等角度引导换位思考,让他们认识到“多担一分责任,就能给这个家庭多一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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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4万元“救命钱”的温度传递
经过数轮“靶向调解”,专班针对三方痛点精准施策:对总包方讲清“用工主体责任不可转嫁”,对房东点明“场地安全管理义务”,对分包方释明“劳务关系中的安全保障责任”。原本强硬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总包方承担2.6万元、房东支付1万元、分包方赔付4千元,合计4万元赔偿款。
“收到钱的那一刻,终于能给医院续费了!”家属在收到到账短信时的哽咽话语,成为调解成效的最佳注脚。这笔“及时雨”不仅解决了救治的燃眉之急,更通过“案结事了”的生动实践,让农民工群体感受到法治温度。
治理启示:“党建红”引领“法治蓝”
此案的圆满化解,是鼎湖区司法局“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基层治理模式的缩影——党员律师的专业担当、司法所的联动协调,构建起“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治理闭环,真正做到了“热射病纠纷既要算清‘法律账’,更要算好‘民生账’”。
如今,鼎湖区司法局正以该案为样本,深化“三调联动+党员调解”机制,将《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宣传嵌入工地走访,切实筑牢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防线。从盛夏的工地纠纷到日常的民生诉求,“以法为盾、以情为桥”的基层治理实践,正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鼎湖大地上落地生根,为平安鼎湖、法治鼎湖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资讯来源 | 鼎湖政法、鼎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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