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9日,ST纳川(证券代码:300198)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纳川”)与四川恒成同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成同泰”)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出现新进展。四川恒成同泰因不服绵阳仲裁委员会此前作出的无管辖权并撤销案件的决定,已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决定书,并请求裁定由绵阳仲裁委员会继续仲裁。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25年3月4日,四川恒成同泰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向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四川纳川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60.201374万元,并以该款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65%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5年2月26日,上述利息共计296.896944万元,本息合计1757.098318万元。同时,四川恒成同泰还请求裁决将其所完成工程依法拍卖、优先受偿,并要求四川纳川承担其为仲裁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及仲裁费用。
2025年11月,绵阳仲裁委员会下达(2025)绵仲裁字第0079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对本案无管辖权并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最新进展显示,2025年11月18日,四川纳川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2025)川07民特114号)及四川恒成同泰提交的《撤销仲裁决定书申请书》。四川恒成同泰在申请中提出两项请求:一是依法撤销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绵仲裁字第0079号仲裁决定书;二是裁定由绵阳仲裁委员会继续仲裁。
ST纳川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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