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19日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江建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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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华(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5年,被告人江建华利用担任光泽县副县长、顺昌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建华简历
江建华,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福建建瓯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光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前乡党委书记;
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光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光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光泽县委常委、副县长、光泽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光泽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光泽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光泽县委副书记;
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南平市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19年1月,任顺昌县委书记;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南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顺昌县委书记;
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南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武夷山市委书记;
2021年4月,任南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5年4月消息,江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观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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