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驻巴拿马大使馆
日前,一家非巴拿马的地区媒体发布一份所谓“案例分析”报告,指责中国通过“诱拉精英、不透明贷款和基础设施合同”等手段谋求巩固其在西半球的地缘政治地位,包括实现同巴拿马建交等。该文缺乏基本事实依据,翻炒已被证明为谣言的假消息,通过无中生有对中巴和中拉关系说三道四。对此,中国驻巴使馆就其中几个主要问题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拉是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好朋友、好伙伴,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是中拉合作的鲜明特点。中拉的双向奔赴是人民的选择,符合中拉共同利益。
二、今年是台湾光复80周年。1971年,第26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这一决议郑重确认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联大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系统与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均恪守一个中国原则,联合国官方文件对台湾唯一称谓就是“中国台湾省”。已有183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与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
2017年,巴拿马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建立外交关系,站在了历史大势和绝大多数国家的一边,得到巴各界普遍支持。
三、建交8年来,中巴贸易、投资及发展援助等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极大造福巴国家和人民。中国是巴重要贸易伙伴、科隆自贸区第一大供货国、运河第二大用户。中国对巴投资快速增长,中企基于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原则在巴开展业务,其承建的巴拿马会展中心、阿玛多邮轮码头等基建项目极大促进并持续推动巴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成果有目共睹。
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亦同巴开展国际发展合作。中国对巴援助遵循“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原则,相关协议达成和具体项目实施完全由双方政府协商进行。中方援助对象是巴政府,不是任何一个政党或个人。建交以来,应巴方请求,中方已向巴方提供了抗疫物资、移动医疗车、体育器材等多笔援助,并使用援款为巴拿马城-大卫市铁路可行性研究提供支持。中方所有援助均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谋取政治私利。
四、《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接受国应便利派遣国依照接受国法律在其境内置备派遣国使馆所需之馆舍,或协助派遣国以其他方法获得房舍”。中巴建交后,双方据此互相提供便利。2017年11月起,巴拿马驻华使馆开始使用中方提供的两栋馆舍,巴还在中国上海、广州、香港设有三个总领馆。中方在巴拿马城设有使馆,巴方为中国建设馆舍提供了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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