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11月12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彭治平应桃源县教师进修学院邀请,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上,为参会教师作了题为《侵权责任法中教育机构的责任分析》的专题讲座。
培训会上,彭治平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规定,聚焦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司法实践,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念贯穿始终。授课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系统阐释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并列举了减免责任的四种情形;二是结合学校设施不合格致损、教师体罚学生、学生特异体质死亡、学生课间休息玩游戏受伤等六类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教育机构如何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情形;三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从校园安全建设、师德建设、学校家庭写作等芳年,提出了风险防范与权益保障建议。
彭治平在培训会上强调,明确并落实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核心在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这需要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发力。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深化了自身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主体的认识,对今后在工作中精准履行保护职责、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风险时间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此次法官送法进校园,是桃源县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今后,桃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司法建议、法治副校长、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持续赋能学校保护,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护网。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龙希
编辑:邱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