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存在未经许可分装、储存及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5517.71元(壹佰伍拾万伍仟伍佰壹拾柒元柒角壹分),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92500元(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合计罚没款达169.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锡)应急罚〔2025〕58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锡)应急罚〔2025〕58号,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0日至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明确限定其经营方式为"无储存经营",但其擅自在原PVC装置区分装经营正丁醇、乙二醇丁醚、乙酸丁酯等8种危险化学品。
更为严重的是,在案件调查期间,根据省应急厅交办的新线索,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6日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对外销售三乙胺、甲酸、氨水、萘等4种超出其经营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505,517.71元;并处192,500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处罚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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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环氧树脂 uv光固化话树脂的生成的特大型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霞。下设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三木化工股有限公司,等七大分公司。江苏三木集团成立于1978年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年产值上百亿,员工上万的特大型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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