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周口冯来青(化名)的自有房屋已在一期征收中用完“一户一宅”拆迁补偿限额,导致其继承的老宅被纳入二期征收时,补偿金额远低于预期,未签约即遭强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维权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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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来青所在村征收拆迁补偿按“167㎡梯度核算”:未超面积按标准补,超出部分按84元/㎡算。2024年一期征收中,他的自有房屋用满167㎡安置限额,领取约70万补偿。同年7月,他搬入继承的老宅(宅基地187㎡、建筑面积371.48㎡),该老宅很快被纳入二期征收。可征收部门未单独核算补偿,金额远低于预期,协商无果后,2025年2月仅发一张“限期搬离通知书”照片,就强拆了老宅。
2025年5月,冯来青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明确补偿边界:老宅虽不能重复享受宅基地安置,但作为合法遗产,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应全额补偿,核算方式为“187㎡×84元/㎡(宅基地超出价)+房屋评估价”。同时指出强拆违法——未履行催告、告知申辩权等程序,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补偿方案还遗漏搬迁费、过渡费,且村民未签约属合法维权,应得签约奖。
庭审中,征收部门否认强拆、称补偿合理,律师结合证据逐一反驳。2025年8月,法院判决强拆违法,责令征收部门赔偿约32万。“没想到‘一户多宅’也能拿到合理补偿,多亏律师帮我理清了边界。”冯来青感慨道。
此案表明,“一户多宅”不代表继承老宅无拆迁补偿,合法遗产的地上附着物应获赔偿。《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原则不排斥遗产权益,当遇补偿核算争议时,保留继承证明、征收政策等证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是争取拆迁补偿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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