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东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具体如下: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鲁0923执恢32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姚念国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61017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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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周传芬,女,1967年3月8日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南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70308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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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30%给予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住址及购房,并经核查属实,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93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1月17日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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