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班1天也要缴社保?这不是明摆着坑企业钱吗?”某制造厂HR张经理的抱怨还没说完,劳动仲裁书已经送到桌上——因拒绝为1月1日离职员工缴纳社保,企业被勒令补缴费用并支付2000元滞纳金。这不是个例,2025年社保新规用三个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所有企业:用工1天和30天,社保义务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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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一:离职日期≠缴费断点,1秒钟劳动关系触发全额责任
上海服装厂的王姐案堪称教科书式警示。1月14日提交离职申请,16日办完手续,企业以“15号前离职”为由拒缴社保。仲裁庭的判决书直接引用《社会保险法》最新解释:只要存在1天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整个自然月承担社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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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颠覆了沿用多年的“15号分界”潜规则。2025年起,判定标准简化为两道数学题:员工在职日历是否包含当月任意一天?企业是否在15日内完成减员登记?两个答案都是“是”,缴费义务就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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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二:滞纳金比本金更可怕,拖延减员=双重处罚
佛山那家被罚2000元的服装厂,犯的是典型“手续拖延症”。员工1号离职,人事拖到20号才办减员,以为能省下当月社保。结果社保局开出两张罚单:一张补缴1月全额社保,另一张按日收取滞纳金。
新规明确减员时效与缴费义务分离。就像退房后还要交当月物业费,企业必须在离职15日内办减员,但缴费义务早已锁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那些玩“月初离职不录考勤”把戏的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备案系统分分钟让小心机现原形。
红线三:让员工全额买单?当心信用黑名单
“要么自己交全款,要么放弃社保”——深圳某科技公司给离职员工的“二选一”方案,直接导致其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2025年缴费比例白纸黑字:养老保险企业扛16%,个人只需出8%;医疗保险企业承担8%,个人缴纳2%。
仲裁员手里有本明白账:若离职当月工资不够扣个人部分,企业必须先行垫付;若强制员工承担单位应缴份额,每笔多收的钱都可能变成行政处罚的基数。杭州某餐饮连锁就因这操作,被勒令退还38名员工共计7.6万元超额扣款。
补救窗口只剩730天,这些证据比离职证明更重要
新规给劳动者留了后路:离职两年内都可投诉追缴。但想打赢社保保卫战,这三类证据缺一不可——钉钉打卡记录证明实际在职天数,工资条显示企业代扣金额,银行流水反映真实发放情况。
郑州有位程序员靠电脑登录日志还原了1月31日加班到21点的记录,成功让前东家补缴当月社保。记住:企业系统里的考勤数据最多保存2年,取证动作一定要快。
现在低头看看你手里的离职协议,如果还写着“双方同意不缴纳当月社保”,赶紧撕掉重签。2025年的社保稽查带着大数据来了,它可不管你是疏忽还是故意,只看系统里缴费月份和劳动关系存续期是否严丝合缝。毕竟法律从不同情“不知道新规”的眼泪,就像不会原谅“15号前离职不缴”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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