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上杭县城东市场的活猫交易与现场屠宰现象,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11 月 15 日,网民钟先生发现城东市场内有商户公然出售活猫,并提供现场宰杀服务。那些猫咪被关在笼子里,等待着被顾客挑选,一旦选中,摊主便当场动手宰杀。市场管理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当地有吃猫肉、狗肉的习俗,活猫现宰是为了方便消费者,保证食材新鲜度,满足部分顾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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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食用安全风险。上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官方仅对宠物猫、狗进行检疫,食用猫肉并无相应的检疫规程。法律专业人士指出,由于猫、狗缺乏合法的屠宰检疫规程,市面上销售的猫肉基本可视为 “三无产品”。
面对舆论的高度关注,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处理。这表明该行为很可能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此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动物检疫体系的深刻思考:为何宠物猫能受到检疫保护,而食用猫却无标可依?
事实上,这并非福建省首次出现因动物检疫问题引发的纠纷。今年 2 月,福州市台江法院审结一起因出售未经检疫合格宠物猫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涉案宠物店因隐瞒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事实,向消费者出售宠物猫,被认定构成消费欺诈,最终被判向消费者赔偿损失 3000 元,并承担宠物治疗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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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食用猫的检疫问题,流浪猫的管理同样面临法律困境。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在今年 4 月的提案回复中表示,对猫等宠物的管理,“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详细的职责分工和规定”。目前对流浪猫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
食用未经检疫的猫肉存在诸多健康隐患。动物可能携带寄生虫、细菌和病毒,在缺乏规范检疫的情况下,这些病原体极易通过食用途径传播给人类。尤其是来路不明的流浪猫或非法捕捉的宠物猫,其健康状况和潜在病原体携带情况完全未知,食用风险更高。
这一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暴露出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与监管体系的滞后性。当舆论持续发酵之际,我们有必要追问:在现代文明社会,传统饮食习俗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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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卫生角度看,未经检疫的活猫交易无异于行走的"生物炸弹"。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显示,流浪猫携带弓形虫、狂犬病毒等病原体的比例高达37%,而私屠滥宰过程中产生的交叉污染,更可能引发食源性传染病暴发。2021年深圳就曾出现因食用未检疫猫肉导致旋毛虫感染的群体性事件,这给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动物防疫法》虽规定"屠宰动物应当经检疫合格",但配套的《屠宰检疫规程》中却未将猫狗纳入名录。这种制度性漏洞使得基层执法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部分商户甚至以"地方传统"为挡箭牌游走灰色地带。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农村部在2020年已将犬类明确为"伴侣动物",释放出政策转向信号,但猫的定位仍处于模糊地带。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伦理的碰撞。在闽西客家地区,确有"龙虎凤"(蛇猫鸡)药膳的饮食传统,但随着动物福利观念普及,年轻一代对此习俗的接受度持续走低。某公益组织发起的网络投票显示,76%的95后受访者认为"猫狗作为伴侣动物不应被食用"。这种代际认知差异,正推动着社会共识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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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的钥匙或许在于"疏堵结合"。参照广西玉林的经验,当地政府通过建立专用屠宰场、实施定点检疫,既保留了民俗文化,又切断了疫病传播链。与此同时,深圳、珠海等地已率先将禁食猫狗肉写入地方条例,为立法改革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饮食习俗与食品安全的碰撞中,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尊重当地的饮食习俗,更要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流浪猫管理的职责分工,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大家对这一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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