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2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披露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心翼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599230282G)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多项违规行为曝光:涉及内幕信息、财务资助及子公司事项
重庆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经核查发现美心翼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其一,未按规定对部分重大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环节,旨在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而美心翼申在此环节存在管理漏洞。
其二,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未收取资金占用利息。此举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股东权益,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及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其三,未披露重大投资并收到政府补助事项。重大投资和政府补助均属于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的重要信息,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原则。
其四,未及时、完整披露重要子公司因环保问题限产、停产及拟搬迁事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环保限产、停产及搬迁等事项对公司运营影响重大,未充分披露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风险。
监管依据明确:违反多项信披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重庆证监局表示,美心翼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重庆证监局决定对美心翼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强调,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全面梳理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切实整改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要求严格:30日内提交报告,全体董监高需签名确认
对于整改工作,重庆证监局明确要求,美心翼申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报告应包括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内部问责情况及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内容,并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此外,公告指出,美心翼申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责令改正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的严格要求。市场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应以此为戒,强化内部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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