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五万,婚期三月,金饰留一件
阿力和阿兰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去领了结婚证,两人还没怎么一起过日子,结婚以后天天吵架,生活过不下去,阿力直接去法院提出离婚,还要阿兰把五万块彩礼和五件金饰都退还给他,这件事不是骗婚,也没有家暴,就是两个人根本没时间好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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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那天在华安县综治中心,由法官蒋宝凤主持,她依据《民法典》说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时间短、彩礼数额高的情况,可以退还部分彩礼,但不需要全部退还,阿兰当场哭起来,表示对前夫还有感情,最终仍然同意离婚,她不愿意退还全部彩礼,特别是那些金饰,其中有两件已经卖掉,换来的钱用于补贴家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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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商量好了,阿兰退掉三件金饰中的两件,剩下一件大的自己留着,法官没有强制要求全部退还,考虑到她已经花掉一部分钱,也照顾到她的经济情况和当地风俗,这种处理方式很灵活,不是死板地抠法律条文,而是看实际怎样做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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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那边的彩礼经常要几万块,大家觉得给得多才算有诚意,年轻人谈恋爱时间不长,结婚以后才发现两个人合不来,阿兰卖掉金首饰不是贪图钱财,是因为生活过得紧巴巴,只能靠这个维持下去,她一个女人离婚后要面对现实的压力,光讲道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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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些地方开始劝说大家别把彩礼定得太高,漳州那边还没有硬性规定,但法院在调解这类事情时,越来越多案子会适当退还部分彩礼,不会全部要回来,这么做不是纵容谁,是因为知道每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阿兰留下那件金饰,表面上是当作感情纪念,实际上也是给自己留一点尊严,法官默许她这么做,说明他明白这层意思,没有把人逼到走投无路。
这件事不是什么大新闻,也不是明星的八卦消息,它真实地发生在县城里,很多人可能都经历过,婚姻不是签订合同,感情磨合比彩礼更加重要,可惜现在不少人追求快速,结果结婚很着急,离婚反而更快,阿兰留下金饰的那个举动,比任何判决书都更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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