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四川成都27岁女子小雅在自家门口被同小区居民梁某某捅伤致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8日,新黄河记者从小雅母亲王女士处获悉,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将于20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小雅被害一案原定于5月27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最终因申请证人出庭等因素而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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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亲王女士展示女儿出事前自己照片
此前,新黄河以《女子家门口遇害案将开庭,凶手被认定患“精神分裂症”,死者母亲:凶手思路清晰,行凶后还去就医》为题报道此事。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死者住房,该房住户被害人小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时,小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冲到房门处与小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小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小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下,保安黄某乾见状上前制止无果,小雅随之受伤倒地,后黄某乾拨打120、110电话报警,小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某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经鉴定,被害人小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检方的起诉书还提到,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
同时,检方起诉书提到,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月份,小雅母亲王女士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作为妈妈,她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精神病不能成为躲避刑罚的理由,希望我女儿的事情可以成为一道光,推动法律更加健全、完善。”
18日上午,王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自今年5月案件延期并宣布择期开庭后,梁某某家属仍旧未与自己联系,“延期开庭的这段时间也补侦了新的证据,这次开庭我会进入法庭。”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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