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通过深入现场、精准释法,协助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不仅让反目成仇的昔日好友握手言和,还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同时提升了司法效能,真正实现了“以鉴促调、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案件源于张某与喻某之间的建房合同纠纷。此前,张某为喻某修建房屋,但喻某因资金周转问题迟迟未能结清部分建房款,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喻某支付欠款。而喻某则提出反诉,指出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认为张某应承担相应责任。原本亲密的朋友关系,因这笔“糊涂账”和房屋瑕疵陷入僵局,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曾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情绪对立、分歧较大,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喻某坚持要求对房屋质量问题申请司法鉴定,案件由此被移送至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此时,如何厘清责任归属、化解深层隔阂,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
调解经过
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负责人李旋在接收案件后,并未立即启动鉴定程序,而是首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他发现,张某与喻某曾是朋友,纠纷根源并非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而是源于沟通不畅和问题归属不清。如果能找准症结、明确责任,完全有可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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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决定采取“现场勘查+专业指导+法律释明”的联动调解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涉事房屋现场,并特邀相关鉴定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在漏水点位前,鉴定机构专业人员仔细排查原因,指出问题源于部分防水施工不规范,并现场提供了修复方案与技术建议。法院司法技术人员则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他告知双方当事人,若按程序完成鉴定,虽能明确责任,但双方均需承担时间与经济成本;若能基于现有方案协商解决,则既可快速修复房屋,又能降低诉讼成本。
在司法技术团队耐心引导下,张某主动承认施工中存在部分瑕疵,愿意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喻某也意识到自己拖欠款项的行为加剧了矛盾,当场结清了剩余建房款,并自愿放弃部分索赔要求。二人从争执不休到相互谅解,最终握手言和,昔日友谊得以重续。整个调解过程不仅帮助当事人省去了数万元的鉴定费用和数月的诉讼时间,也为审判法官高效审结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鉴促调,架起解纷“暖心桥”。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解纷作为司法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司法鉴定与纠纷调解的衔接融合,以更高效的纠纷化解机制、更灵活的多元调解手段,努力让每一个“小案件”都传递出法治的温暖与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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