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公共政策,涉及千家万户,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惠民举措。
01
补贴对象和标准
根据《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户籍登记在如皋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发放补贴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其中,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02
申领对象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
(一)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二)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申领。
03
申领渠道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一)线上申请: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苏服办”移动端,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二)线下申请:申领人可以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现场申请。
04
申领时限
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
(一)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二)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三)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四)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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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镇:875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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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87199836
来源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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