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近期,保险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披露。记者统计发现,截至11月14日,共有156家险企(包括财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和风险综合评级,其中有4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1家险企成功“摘帽”。
具体来看,在已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84家财险公司中,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偿付能力“亮红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则成功“摘帽”,其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由C类升至B类。72家人身险公司中,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偿付能力不达标。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由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综合评级3项指标构成。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须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3项指标,才能被认定为偿付能力达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