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来啦!你家暖气热了吗?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供暖费能否在税前扣除?供热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一起了解↓
问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居民供暖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任职的员工支付的供暖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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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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