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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墨子老师,您好!我公司上个月向省外的一家公司购买了一套旧设备,购入时对方已折旧五年了。请问该设备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上一次性折旧?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其中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再根据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中的设备、器具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所以,贵公司购入的这套旧设备只要单价不超过500万仍可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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