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全国各地持续加大电动车专项整治力度,覆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聚焦车辆资质、驾驶行为、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不少车主因违法上路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车主需密切关注各地交管政策,避免违规受罚,具体整治详情如下:
01
吉林梅河新区
近日,吉林省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开展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集中整治的通告》,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为教育警示阶段,对无牌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用户予以警告教育,查扣车辆三日,车主需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三日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告知书及承诺书;第二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为严格执法阶段,无牌车辆将被依法扣留,并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无证驾驶处以2000元罚款,无牌无证合并处罚2200元;第三阶段为常态化整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02
云南弥勒
近日,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的通告》,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交管部门在全市所有路段严查严整,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违法上路、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超载、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将采取罚款、记分、扣留车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措施依法处置。
03
内蒙古乌海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车(老头乐)“三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在主城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等重点区域设卡检查,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04
甘肃会宁县
2025年11月11日,会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后续将定期组织检查。
此次检查中,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在售车辆的外观、铭牌、合格证等信息,核对型号、电机功率、电池容量等参数,严查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销售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同时现场张贴“会宁县电动车注册登记及驾驶证办理指南”,与门店签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依法销售承诺书”,送达“车辆登记上牌告知书”,要求销售门店履行上牌告知义务,并向企业工作人员及顾客讲解非法改装车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
05
甘肃子长市
近日,子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之后转为常态化管理。整治重点包括: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含搭载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酒后驾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篷)、噪音扰民(“炸街”)、未成年人违规驾驶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06
山东莒南县
2025年11月10日起,莒南交警将电动摩托车整治纳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至12月底),深化“电摩”通行秩序常态化管理。
行动中,大队提前研判电动摩托车行驶区域和时段,科学设置查控点位,采取定点不定时、定时不定点、视频巡查与精准拦截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以人员密集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依托指挥中心视频巡查与路面动态巡逻实时对接,及时发现并拦查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劝导与处罚相结合,向驾乘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07
山东桓台县
2025年11月7日起,桓台交警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至12月6日)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辅协警在城区和各乡镇主要路口设置执勤点,加大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以及电动三/四轮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出行。整治结束后,大队将把电动二/三/四轮车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通过“线上科技研判+线下现场执法,宣传劝导+整治处罚”的方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08
海南万宁市
近日,万宁公安交警依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及《万宁市公安局关于过渡期届满超标电动两轮车号牌作废的公告》,持续开展过渡期临时号牌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各辖区中队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岗,严格执行“发现一辆、拆除一辆”的标准,对仍在路面行驶的蓝色过渡期号牌车辆,一律拦截核查车辆信息,现场依法拆除、收缴过期号牌,并向驾驶员宣讲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法规,引导其主动置换合规车辆。截至11月9日,累计摘除过渡期临时号牌1200余副,引导群众置换车辆300余辆,宣传教育群众1000余人,后续将建立常态化整治长效机制,把过渡期号牌电动两轮车管控纳入日常路面执法重点。
09
山东诸城市
近日,诸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执勤民警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电动车进行仔细核查,对确认属于非标范畴的三/四轮电动车,在依法查处违规上路行为的基础上,采取教育加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人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剖析非标车辆的安全风险。
此次整治重点聚焦城区主干道、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交通流量密集区域,实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全覆盖查处,提醒市民远离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10
山东省全省
依据修正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公安厅决定自2025年11月起至12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转为常态化管理。此次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将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宣教基地、执法服务站点、窗口单位等宣传阵地,通过播放警示片、摆放展板等形式开展现场教育;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首次罚款20元,再次罚款50元,通过监控抓拍、现场处罚、远程执法落实处罚措施;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GB 17761—2024)的车辆。
11
甘肃省全省
近日,甘肃公安交警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加强电动车违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重点包括电动车非法改装(如改装电池、加装动力装置)、涉牌涉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进入机动车道、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旨在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遏制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年底整治关键期,电动车、摩托车、三/四轮车用户上路需严守“6禁4罚”要求,避免违规受罚:
电动车、摩托车、三/四轮车上路“6禁”
- 禁非标车上路:各地非标车临时过渡期陆续结束,禁止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继续上路,交警将依法强制淘汰、查扣;
- 禁非法改装加装:禁止改装电池容量、电机功率、解除限速装置,及加装遮阳伞、挡风被、雨棚等影响操控的部件;
- 禁无牌无证上路:所有车辆需悬挂正式号牌或临时备案牌,驾驶员需持有对应驾驶证(如电摩需E证、三轮车需D证);
- 禁安全防护缺失: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禁不戴头盔或佩戴劣质头盔;
- 禁严重交通违法:严禁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超员)、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行为;
- 禁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公共门厅乱停乱放,及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
电动车、摩托车、三/四轮车上路“4罚”
- 罚无牌/假牌套牌:无牌上路处200元罚款、记9分;假牌套牌予以收缴牌照、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 罚无证/准驾不符:无证驾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准驾不符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 罚非法改装加装:查处后强制拆除违规部件,并处100元至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车辆;
- 罚重点交通违法: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处20元至50元罚款;不戴头盔首次罚20元、再次罚50元;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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