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足19岁女孩,似乎被一位山东临沂一村书记“包养”了4年多,村支书也为其花了100多万。
后来村支书感觉被骗了,于是就报警了,说女孩诈骗了他100多万,女孩被羁押!
而这个女孩辩解:我是被村支书包养了,没有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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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上午,这个案件终于迎来二审裁定:
被告刘某美,一审被判诈骗罪成立,获刑五年。二审维持定罪,刑期缩短为四年九个月,退赔金额也减少几万元。
这起案件历时4年多,终于有了结果,这个女孩将于11月20日刑满释放。但女孩的家属不服判决当庭继续上诉。
女孩刘某美坚持自己没有诈骗,她是被村支书胡某银“包养”的对象,钱是村支书自愿给的。
案件虽然判了,但争议还没有结束。
到底是你情我愿?还是村支书想白嫖女孩?
究竟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19岁的女孩因涉及“吸毒”被治安拘留。
女孩自述在山东临沂郯城一家宾馆附近从事卖淫,结果被宾馆老板以“在校学生”的身份介绍给了这位村支书胡某银。
胡某银是当地一位村支书,家里还是比较宽裕的。“温饱思淫欲”,古人诚不欺我,这一位村支书也是如此。
一位19岁的女孩,作为一位村支书是必然会垂涎三尺,也是无法抗拒的一种本能。
两人第1次接触就发生了关系,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在随后的日子里,两个人一起度过了几年的时光,一起旅游。
在此后交往的几年里,女孩曾多次以在外地读大学为由,需要学费和生活费。对于这位村支书来说,只要女孩说的有求必应。
甚至女孩还说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手术、出国治疗等等都需要钱。
这位村支书对女孩非常的信赖,他说什么村支书就信什么,只要女孩张口要钱,那就立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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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0年,这位村支书感觉的不对劲,因为女孩说要手术,学费更是无底线的药,住院竟然还出国,花钱如流水。
村支书实在支撑不住了,于是就报了警。
2021年2月21日女孩被刑事拘留,后被正式逮捕,一直关押在临沂看守所。
公诉机关起诉女孩涉及金额143万余元,最后法院确认裁定为41万余元。
这个差额巨大,引起了法律界的人士关注。
毕竟有100万的悬殊,但法院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难道是证据不足?还是难以界定?
女孩当庭否认诈骗,并且说是村支书包养了她,她没有骗。
但法院认为,女孩刘某美在与他人已婚同居的情况下,虚构学生身份、隐瞒婚育情况,并以虚假理由反复要钱,这不是赠与,而是诱导。这些都符合诈骗的条件。
尤其法院强调,就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二人是存在着“包养”关系。定罪的主要证据是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短信记录,这些内容并未公开。
究竟这些记录上写的什么?是否聊天记录存在着欺骗言语?是否村支书主动转账?目前法院并未披露详细内容,依然是一个谜。毕竟女孩手机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已经被法院没收。
究竟是诈骗,还是赠予?目前没有公开的资料显示,所以公众也不好判断。似乎成了一个糊涂案。
关键是公诉机关认定143万,法院只判了女孩赔偿41万诈骗金额,那100多万就不是诈骗金额了?如果这么多金额不算诈骗,难道是转赠?几年之间的两人交往,也就存在着保包养的嫌疑。
关键这个案件的核心就是是诈骗?还是包养?女孩上诉也是因为这一点没有确定好,那100多万是什么性质的钱?是虚构,还是你情我愿?
就像女孩的辩护律师所说,“到底哪笔钱属于诈骗,哪笔是正常转账?法院没说清楚,检方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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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诈骗,刑期缩短至4年9个月,赔偿金额也减少了几万。
目前女孩的家人表示,现在证据链也不完整,事实也没弄清楚,证据标准不统一,无法服众,所以将向更高级法院申诉。
女孩说被包养,村支书说诈骗;
女孩说村支书心甘情愿给钱,村支书说女孩编造理由要钱。
事实上就是这个村支书没有怀好意,毕竟一位19岁的女孩,他想用金钱冷落女孩,保持男女关系。
或许后来女孩要钱多了,村支书支付不起了,但想一想付出了100多万又不甘心,于是就报警了,想要回他花的那么多的钱,又想白嫖人家。
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他情愿给人家100多万吗?作为一个村支书,难道辨不清是诈骗,还是自己另有所图?
法院应该对于金钱和情感这样的案件要谨慎,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究竟是包养,还是诈骗?毕竟现实中这类案子太多了,一旦出现偏颇的问题,或者是冤案错案,将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其实这个村支书已经犯错了,作为一个村干部花钱嫖娼,而且还是一位19岁的女孩,并且花了100多万保持了近5年的关系。这是说明这个村支书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缺失,应该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这个村支书为了这一个女孩,竟然支付了143万余元,更别说村支书的其他还有花销,究竟这些钱是的来源是否合法?对于这方面,相关部门也应该调查一下,这样才能服众。
你对于这起案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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