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泛黄的百年老照片,定格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瞬间。
照片里,一个清朝男人被反绑双手,脖颈上套着绳索,绳子的另一头牵在一个官差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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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衣衫褴褛,却毫无惧色,反而扭过头,一双眼睛凶狠地瞪着镜头,仿佛要穿透时空。
这名据考证为1895年“古田教案”主犯之一的男子,在被押赴刑场的路上,像牲畜一样被牵着。
这张照片撕碎了所有古装剧里“推出午门斩首”的浪漫化想象,将晚清司法最原始、最粗暴的一面血淋淋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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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我们把目光从这位“凶犯”身上移开,投向那些执行死亡的人——刽子手时,会发现一个更具颠覆性的事实。
影视作品中,他们是膀阔腰圆、满脸横肉的威猛大汉,一声“刀下留人”都无法撼动其分毫。
但真实的老照片里,晚清的刽子手们大多瘦骨嶙峋,衣衫破旧,甚至赤着双脚,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是凶悍,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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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巨大的反差背后,是一个王朝末路的缩影,是那个时代物资匮乏、人人自危的真实写照。
刽子手与囚犯,在走向菜市口的那一刻,竟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共享了同样的羸弱与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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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刽子手与被围观的死亡
在晚清,刽子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职业。
他们掌握着生杀大权,却身处社会最底层,属于“娼优皂卒”之列,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不祥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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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最后一位著名刽子手邓海山,就是这个矛盾体的典型代表。
邓海山一生斩首超过三百人,这个数字让他成为当时湖南长沙县公署里最“资深”的行刑人。
他的业务能力堪称顶尖,为了练好刀法,他每天用冬瓜、西瓜练习劈砍,要求刀落之处与墨线不差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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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敬业”为他带来了在当时看来不菲的收入。
关于具体数目,史料记载略有出入,有的说宣统年间每砍一个头赏一个银元,这笔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大半年的开销;也有说光绪年间斩首赏银四两,凌迟酷刑则高达八两。
若有洋人需要拍照记录,还能额外再拿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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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高薪厚职,却没能给邓海山带来任何尊严。
剃头匠怕沾染晦气,宁愿不做他生意;乡邻们远远看见他便绕道而行;甚至有女孩出嫁前,家人都要打听对方祖上几代有没有姓邓的,生怕与这个“凶神”扯上关系。
刽子手们往往聚居在特定的巷弄,比如邵阳武冈县的“大郎巷”,那里是三教九流的汇集地,正经人家唯恐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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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死后,棺材都不能从城门正门抬出,只能从城墙的豁口运走,为的是防止“鬼认路”,找到回家的方向。
巨大的社会排斥和心理压力,催生了一套诡异的行规与仪式。
邓海山每次行刑前都要穿上大红的衣服,向“老爷”牌位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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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结束后,他绝不回头看刑场,径直回到衙门,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让两个衙役用竹板打自己的屁股,这个仪式被称为“打煞”,意在驱散身上的煞气和阴魂。
平日里,这位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竟也“吃斋念佛”,试图寻求内心的某种平衡。
他的师傅曾告诫他:“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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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谶语般的劝告,与其说是行业秘辛,不如说是一种朴素的因果观念,是对这份职业反噬力量的恐惧。
邓海山没有听从。
当1905年枪决取代斩首,他一夜失业,曾经的“高薪”早已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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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的他穷困潦倒,无家可归。
1925年,他想加入当地的慈善机构“善堂”,却被直截了当地拒绝,理由是“杀人数百,无入善之资格”。
邓海山感到万分不解,辩解自己不过是“奉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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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图捐钱给寺庙为自己赎罪,方丈却只肯收下一半,说剩下的钱“血锈太重,佛祖也怕被溅到”。
最终,这个砍下三百多颗头颅的男人,饿死在一座破庙里,下场凄惨。
当邓海山在刑场上挥舞鬼头刀时,他周围是另一番景象。
行刑日的北京菜市口,与其说是法场,不如说是一个盛大的露天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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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本是京城最大的蔬菜交易市场,清政府选择此处,正是看中了其密集的人流,意图通过公开处决达到最强的震慑效果。
行刑时,成千上万的民众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
德国犯罪学家罗伯特·海德尔曾记录下当时的场景:围观者“聊天、嬉笑、抽烟,大吃水果”,仿佛在欣赏一场与自己无关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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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鲁迅先生在小说《药》中描写的“人血馒头”并非虚构。
真的有人端着馒头挤在人群前方,就为了在人头落地的一瞬间,蘸取那喷涌而出的鲜血,带回家给患痨病的亲人治病。
有父亲抱着孩子,一边把糖葫芦塞进孩子嘴里,一边指着刑场说:“快看,砍完这一年不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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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小吃的商贩在人群中穿梭,血溅到糖葫芦上,擦一擦继续叫卖。
私塾先生为了看得更清楚,甚至拿《论语》垫在脚下。
这种将他人的极度痛苦当作娱乐和迷信仪式的麻木与愚昧,比冰冷的刀锋更加令人心寒。
这不仅仅是晚清的奇观,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围观”心态的幽灵,至今仍在网络空间中游荡,人们对悲剧事件的猎奇式消费,与百年前菜市口的看客,共享着同样冷漠的人性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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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戊戌喋血到枪声取代刀鸣
在菜市口的看客眼中,死亡或许是一场热闹;但在受刑者家属心中,如何死去,却是一门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学问”。
斩首,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手起刀落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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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的最高技术,是做到“断筋留皮”——砍断颈骨和动脉,但留下一层皮肉与身体相连,为死者保留一个“全尸”。
这在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中,是莫大的恩惠。
因此,除了官府发的赏银,刽子手更大的收入来源是死囚家属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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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们为了能让亲人死得痛快一点,保留全尸,会私下重金贿赂。
1898年9月28日,“戊戌六君子”在菜市口被处决,据当时的《国闻报》记载,六人中,有两人因家人花费400金贿赂,得以“一刀即毙”,死得非常迅速。
有人花的钱更多,在临刑前就被狱卒用药闷死,行刑时“不见血”,场面相对“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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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分文未给的,则“死最难最苦”,被刽子手故意用钝刀乱砍,折磨许久才断气,死后也无人收尸。
谭嗣同是个例外。
他并非没钱,而是其凛然正气激怒了顽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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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刑前,他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据说,刽子手的刀竟砍不断他的脖子,最后不得已,只能将他按在地上,像屠宰牲畜一样“劙之三数”,头颅才滚落下来。
谭嗣同的死,以一种惨烈的方式,戳破了金钱万能的假象,也暴露了旧制度在面对不屈意志时的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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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血腥的公开表演,不仅有成千上万的中国看客,还吸引了另一群特殊的观众——外国人。
晚清的刑场上,时常能看到西方国家的使节、记者和传教士的身影。
尤其在处置义和团成员时,八国联军不相信腐败的清廷会真心惩办,便直接派人到场“监刑”。
一张1900年的老照片记录下,一位英国使节站在清朝官员身旁,冷漠地注视着行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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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有联军士兵嫌刽子手的刀太慢,竟直接掏出手枪补射,一旁的清朝官员则卑躬屈膝地拱手称“劳驾”。
这些外国人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了一幕幕在他们看来“野蛮”的场景。
东印度公司的一位代表甚至用怀表计时,然后写成报告,称清帝国的砍头效率远低于伦敦的绞刑,以此作为中华帝国落后不开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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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照片和报告传回西方,一方面满足了西方民众对“东方奇观”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也成为他们口中的“文明证据”,为逼迫清政府签订更多不平等条约提供了道义上的借口。
来自西方的嘲笑和外交压力,最终成为推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外力。
修律大臣沈家本在奏折中直言:“西人观刑拍照,传回国会,于外交有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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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外交困之下,变革势在必行。
1905年,清政府正式下令,将斩首、凌迟等酷刑改为枪决。
菜市口,这个见证了无数头颅落地的法场,在这一年送走了最后一个被鬼头刀砍下的脑袋。
此后,1914年北京政府的《惩治盗匪法》和后来的《六法全书》都明确规定死刑采用枪决。
刽子手这个古老的职业,就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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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山、佟绍箕等从业者纷纷失业,他们的悲惨晚景,是时代转型碾压个体的必然。
然而,制度的潜规则并未随之消亡。
据《大清国最后一个刽子手》一书记载,枪决同样分三六九等:“有关系者用短枪,一枪击毙;没关系者用长枪,群枪扫射”,尸身被打得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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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有记载称,当年改用枪决后省下的一笔行刑开支,竟被挪用去给慈禧太后修缮万寿山了。
从鬼头刀到子弹,改变的只是工具,而那个充斥着麻木、冷漠与不公的社会肌体,其病灶远未根除。
参考资料:
湖南最后的刽子手:没事的时候吃斋念佛(组图)
2013年12月10日 15:32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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