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现没?同一个女人,海边穿比基尼,晒太阳、拍照、蹦跳,大方得很,不怕人看。可一到街上穿条裙子,上个楼梯、坐个地铁,就紧张得不行,生怕走光,赶紧拉裙摆、夹腿、低头。
不是虚伪,是现实太操蛋。
在海边,她知道:这是“被允许的性感”。沙滩、阳光、比基尼,是一套社会默认的“性感许可证”。你穿比基尼,没人说你浪,反而说你自信、健康、有身材。这时候,她可以“安全地”展示自己,因为规则说了:这儿,可以看。
可一上街,规则变了。
街上不是“展示女性”的地方,是“规训女性”的地方。
你穿裙子,有人盯着你看,不是欣赏,是打量——“这女的穿这么少,想干嘛?”“是不是故意的?”“肯定不正经。”
你走个路,裙摆被风吹起,立刻有人眼神乱瞟,还有人拍照、起哄。你不是被欣赏,是被物化、被审判。
不是她怕走光,是她怕被骂、被拍、被贴标签。
她知道,一旦“被看”,就可能变成“被议论”——“这女的裙子太短了”“一看就勾引人”“穿成这样还怪别人看?”
可没人骂那些盯着看的男人,没人说“你眼神不干净”,反而把锅甩给女人:“你为什么不穿严实点?”
这不是羞耻,是恐惧。
她怕的不是露腿,是露了之后的代价。
怕被陌生男人尾随,怕被拍视频发网上,怕被同事背后议论,怕被亲戚说“不像话”,怕男朋友觉得她“太随便”。
她怕的不是走光,是走光之后,全世界都让她为“被看”负责。
而在海边,她不用负责。
因为规则说:这儿,你可以美,可以晒,可以被看。
可街上呢?规则说:你得低调,得“检点”,得让别人安心,别“惹事”。
说白了,不是女人双标,是社会对女人的身体,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你可以在“被允许的角落”性感,但不能在“公共空间”自在。
你可以美,但不能太美;可以露,但不能“太露”;可以被看,但不能“被多看”。
所以她不怕海边穿比基尼,是因为那儿有“安全区”。
她怕街上走光,是因为现实告诉她:女人的身体,一旦“失控”,就会被当成麻烦。
别再说“穿少就别怕看”这种屁话了。
真正该管的,不是女人的裙子,是男人管不住的眼睛和嘴。
真正该教育的,不是女性“怎么穿”,是全社会“怎么尊重”。
否则,哪怕她穿得再美,也永远活在“怕被看”的恐惧里。
这不是审美问题,是尊严问题。
她不怕展示,她怕的是——展示之后,没人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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