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社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14号)要求,尽快推进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条件、标准及期限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三项社会保险个人实际缴费总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为1年,从中小微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补贴重点群体范围
(1)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本政策;
(2)2025年进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重点行业领域范围
重点行业领域范围涵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以及康养、家政、托育、照护等生活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企业所属行业领域按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未列明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出具行业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具体可参考: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所列的制造业企业;
(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的通知》(国统字〔2019〕44号)所列的生活服务业企业。
四、补贴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与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重点群体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养老缴费流水(需加盖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章)、医保缴费流水(需加盖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章)、失业缴费流水(需加盖失业部门公章)、外省来我市就业的重点群体还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失业登记信息截图)等复印件;
4.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重点行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情况明细表》。
五、补贴申请和发放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由中小微企业通过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经办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审核通过后的补贴资金,将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发放至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障卡,最晚发放时间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附件:《重点行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情况明细表》
来源丨齐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鹤城发布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耿德波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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