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后女员工死亡,体内检出精液,家属起诉公安局拒公开真相。
看了江苏连云港樊蕊那个事儿,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个女儿没了,父亲樊旭声快两年了还在为真相奔波,这其中的无奈和辛酸,恐怕只有他自己最能体会。
事情发生在2024年2月23日,元宵节前一天。在连云港赣榆区塔山镇的昌隆包装新材料公司食堂里,公司老板刘某组织了个饭局,请的是塔山镇当时的几位主要领导——党委书记庄某、镇长祁某、副书记瞿某,还有副镇长谭某和李某,加起来一共五位干部。樊蕊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在酒桌上。
那晚的酒喝得不少。根据后来纪委的调查,樊蕊站起来连续敬酒,先敬了副镇长谭某一杯,又敬了副书记瞿某一杯,接着敬了镇长祁某两杯。这么算下来,光是敬酒她就喝了四杯。要知道,这喝的可是白酒,一杯就是二两。
![]()
酒局散后,刘某安排两名女员工把樊蕊扶到了他本人的办公室休息。那办公室是个套间,里面还有卧室。后来警方调查确认,当晚刘某和樊蕊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早上,刘某发现樊蕊已经没了呼吸,赶紧报了警。
樊蕊的父亲樊旭声接到消息赶到殡仪馆时,看到女儿身上没有外伤,就是肚脐以下有些青紫。法医当时告诉他,死因应该是喝酒过多。
事情发生后,赣榆区纪委介入了调查。2024年3月18日,区纪委作出决定,对参加宴请的镇党委书记庄某、镇长祁某、副书记瞿某、副镇长谭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副镇长李某进行诫勉谈话。理由是这五名干部违规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也就是辖区内企业安排的宴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而警方在2024年3月4日就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家属方面后来获得了两百多万元的赔偿。
表面上看,事情到这里似乎该结束了。干部受了处分,家属拿了赔偿,警方也认定没有犯罪。但如果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很多让人不理解的地方。
樊旭声在事发后一段时间才得知,女儿体内检出了男性精液。这点特别让人困惑,既然警方调查确认刘某当晚与樊蕊发生了性关系,那为什么在已经得知这一情况,且樊蕊次日死亡的前提下,仍然那么快就决定不予立案?
![]()
警方对樊旭声的解释是,刘某与樊蕊是“情人关系”。但这种关系认定是否有充分证据?退一步讲,即便是情人关系,在一方酒后次日死亡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这一事实是否应该被更严肃地调查?
樊旭声说,他当初就提出过尸检要求,但没做成。而尸体在死亡十多天后就被火化了。他也曾要求查看公司和镇政府的监控视频,却被告知“监控设备有故障”。这么多关键证据同时缺失,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
2025年4月,樊旭声向赣榆区公安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女儿死因的调查结论、未进行尸检和不予立案的依据。但公安局答复说,这些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这个说法有点绕——既然警方从未刑事立案,又何来“刑事案件类信息”一说?樊旭声不服,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2025年10月29日,这起行政诉讼在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截至我写这篇内容时,判决还没出来。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这么多疑问,关键在于过程不够透明。女孩死亡、体内检出精液、不予立案、干部受处分、家属获赔偿,这些事实摆在一起,自然会让人们想知道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
樊旭声今年61岁了,曾经是位乡村医生。他现在接电话都得躲着老伴,因为女儿出事后,老伴身体垮了,两次因脑血管问题送医抢救。他不敢跟老伴提女儿的事,“就怕她再也受不了这个刺激”。
他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想知道女儿到底是怎么死的。这个要求,说实话,一点都不过分。
这起事件也让人看到,一些基层的“酒桌文化”仍然存在。实际上,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相关说明,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是明确不被允许的。这也是为什么那几名镇干部事后会受到处分的原因。
![]()
如今案子还在法院审理中,我们希望法律能给樊旭声一个公正的答复。不只是为了他个人,也是为了回应公众对真相的期待。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个死亡都应该有明确的说法。
![]()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