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夸完电鱼人变少,结果呢,很快就被这5名男子给 “打脸”了。
前几天,我在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大意是:电捕鱼的人数量减少了,原因是处罚力度的加大,让电鱼者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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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反电鱼”专业户朱凯,现在已经变成“割地笼”专业户了,这说明电鱼人的数量,确实有减少的趋势,这是好事。
结果呢,没想到“打脸”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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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湖南常德一位网友@叶子,分享了一段视频(如下面的动图):

5 名男子在一条小河里一字排开,每人背着简易的电鱼装置,手里拿着两根杆子伸进水里,沿着河道往前推进。
一条大概10来米宽的河,每2米站一个人,这种情况下,河里的鱼往哪里跑?
气得发视频的网友称:“可恨的一群人,破坏生态环境,我们好玩的钓鱼,他们用电打鱼,太无聊了!”
可以看出,这一幕让正在钓鱼的网友既气愤,又很无奈。
虽然这名网友没有爆出这条小河的具体位置,但从河道周边的环境判断,这里应该远离市区,是一条不知名的小河沟,位置相对隐蔽,所以几名男子才有点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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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个人敢在白天这么电鱼,前面的“电鱼人变少了”这个结论,是不是得出的有点仓促了?
要知道,常德属于沅江水系,洞庭湖支流,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点范围,别说电捕鱼了,就算是休闲钓鱼,也得分个一二三。
如此电鱼,套用一句网络热梗,就是:这操作“可狱可囚”啊。
湖南常德、沅江等地,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但如此“电鱼”现象,到底是冰山一角,还是偶发现象呢?
这个问题,我不敢贸然回答,交给湖南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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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这种5个人并成一排电鱼的现象之前,我一直认为电鱼行为是越来越少了。
我本人在这方面深有感触。2014年前后,在黄河郑州段,每周末出去钓鱼,都能见到不少背着电瓶的“电工”,这些人就明目张胆地在你的竿子附近电鱼,有时候一起四五个人,说说笑笑,根本没把人放在眼里。
有一次把我逼急了,直接拿手机拍下了几名电鱼者的照片,结果被一名男子发现,对我怒目而视、语言威胁,这反而激起了我的斗志。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将他们这种行为放到阳关下,看他还“嘚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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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网络上发文的过程中,歪打正着做了自媒体博主。一开始写文章的目的就是“反电鱼”,遇到这种行为,必须通过网络把他们公之于众,前前后后至少写了300多篇关于“反电鱼”的文章。
直到前两年,我发现再去黄河钓鱼,基本上看不到电鱼人了,起码可以说,在黄河郑州段,最近两三年时间内,我没有再见到一个用这种方式捕鱼的人。
但我的个人看法,没想到在上一次遭到众多网友的反驳。
特别是广东、广西以及湖南的网友,对此反应比较强烈。在他们看来,电鱼的人其实并不少,只是可能更隐蔽了,都是晚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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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些网友的说法可能是对的,毕竟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局部地区电捕鱼现象有所减少,但可能代表不了全部,电鱼这股歪风,远未到根除的时候。在某些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偏远河道,他们可能仍在偷偷地干着这种事情。
就像上面视频里这五位男子,他们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无非是抱着几种心态:
觉得这犄角旮旯没人管,弄一票就走。 以为几个人一起干,就算被抓了,也能互相推诿或减轻处罚。
但不知道他们想过没,这么一趟搞下去,小河里的鱼估计被一锅端了,而拿这些鱼换来的钱,远不能修复被破坏的生态。
一旦被抓,在后悔可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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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如此痛恨电捕鱼?因为它带来的,是断子绝孙式的生态破坏!这一点,相信在这里不用过多解释,之前我已经说过不下几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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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这种行为,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一些公开的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很能说明问题:
2020年,全国查处7,160 件电鱼案件,没收电鱼器具1.72 万台 (套)。到了2022年,共计收缴电鱼器具7253 台 (套),2023年,这一数字减少到5021台 (套),2024年的数字,我没有查到。
同时,对于电捕鱼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间,湖南岳阳张某节、肖某意、涂某成等10人,在洞庭湖水域大肆电捕鱼,分别被判了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不等刑罚。同时,一次就罚了他们28万,另外还有59万的生态修复费用,以及42万的违法所得。
2022年8月5日-6日,湖南汨罗一位男子电捕鱼26.565 公斤,被拘役了5个月,并花了40616元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合计下来,该男子捕捞一斤鱼的成本为1015元左右。
上面这两个案例,不得不说罚的都挺狠。数万甚至数十万的高额罚款,电鱼者看了还不“抖擞”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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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生活条件差,大家可能觉得 “电几条鱼自己吃,不算啥大事”,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了几个钱去破坏生态,确实很不道德。
所以,我想说,电捕鱼真的是“可狱可囚”。有这方面爱好的人,还是快停手吧。生态的修复,需要漫长时间和巨大成本;而毁灭,却只在一次通电之间。
不要因为自己的贪婪和无知,而让子孙后代们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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