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生态环境局的
您的排污登记需要代办吗?”
如果您是珙县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近期接到这样的电话
请务必提高警惕!
这通“热心”电话的背后
很可能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现发布紧急通告
通告如下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谨防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
提供有偿代办排污登记服务诈骗
的通告
近日,我局收到县内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反映,有人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主动电话联系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排污许可有关业务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销产品,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此类经营性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情况,请仔细甄别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三、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可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0831-5895056)或公安机关(0831-110)进行举报。
四、企业可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s://permit.mee.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3A%2F%2Fpermit.mee.gov.cn%2FpermitExt%2Foutside%2FLicenseRedirect),按照平台指引注册账号后,在线填报排污许可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等待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排污许可证。涉及企业类型如火电、钢铁、造纸、印染、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排放污染物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均需办理排污许可。具体可登录上述平台或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0831-5895056)确认。
注:《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以虚假的排污许可登记服务骗取钱财,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若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2日
以下为收到的诈骗分子账号的部分截图
请大家擦亮双眼
注意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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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人看到,少一人被骗
共同守护我们的营商环境与财产安全
来源 丨珙县生态环境局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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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宾丨责编:小站长 丨编审: 殷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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