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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近日显示,由公安部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编制,计划在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届时将全面替代现行的GB 7258-2017版标准,为乘用车安全设立新的技术门槛。
修订背景:旧标准难适应汽车产业新变局
作为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的"基石级"技术标准,GB 7258自1987年首次制定以来,已历经1997年、2004年、2012年、2017年四次修订,持续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但随着汽车产业进入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期,2017年版标准已逐渐显现滞后性,难以应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两大核心痛点。
一方面,先进安全技术应用不足且标准缺失。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ESC)、自动紧急制动(AEB)等关键主被动安全配置的覆盖车型范围有限,而盲区监测、驾驶行为动态监测等新兴安全系统更是缺乏明确配备要求,与汽车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另一方面,针对新业态的规范存在空白。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辅助驾驶乘用车渗透率快速提升,但相关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率也同步增长,旧标准中针对性条款的缺失,导致新技术带来的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管控。
核心突破:三大维度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征求意见稿聚焦新能源汽车、辅助驾驶技术带来的安全新课题,从加速性能管控、车门应急保障、专项安全配置三个维度提出强制性要求,针对性解决当前突出安全问题。
零百加速设5秒"下限",防范加速失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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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章节中,新规明确提出:乘用车每次上电或点火后(发动机自动启停除外),默认工作状态下的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得小于5秒。该指标定义为汽车从静止状态全力加速至100km/h所需的时间,其制定源于近年来频发的电动化车型加速失控事故。编制说明指出,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高加速模式虽能提升驾驶体验,但多数驾驶人对该模式的操控特性准备不足,易因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设置加速性能下限可从源头降低此类风险。
机械门把手成强制配置,保障应急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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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新能源车型采用隐藏式、电动式门把手带来的应急逃生隐患,新规对车门把手配置提出明确要求:
-车内方面:每个车门(尾门除外)必须配备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内把手,无需借助外部工具即可通过该把手解锁并开启车门;若车辆装备电动式内把手,必须同步配备机械应急把手,且在机械解锁装置附近设置醒目标识。
-车外方面:每个车门(尾门除外)需配置机械释放功能的外把手,设计需满足特殊场景要求——当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若发生安全气囊展开、动力电池热失控等事故,非碰撞侧车门应能通过外把手直接开启,为车内人员逃生及外部救援提供便利。
强化新能源与辅助驾驶专项要求
针对新能源汽车特性,新规新增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单踏板"模式的应用场景和安全标准;同时明确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必须配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降低因踏板误操作导致的高速失控风险。
在辅助驾驶安全领域,标准填补了多项技术空白,包括明确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激活与退出条件、增加驾驶人手部脱离方向盘检测及视线脱离监测要求,以及限定仅授权驾驶人可开启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等,通过规范技术应用边界保障人机协同驾驶安全。
此次新规的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将进一步与产业发展同步,既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发展划定安全红线,也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公众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意见反馈,共同完善这一重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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