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近日,襄阳一起交通处罚引发热议:路口绿灯亮起后,一辆小车停滞20秒直至绿灯收尾才启动,导致后方车辆通行受阻。交警最终认定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不少人觉得“小题大做”,但在道路资源日益紧张的当下,这种看似“无伤大雅”的任性,实则是拿公共安全宣泄私愤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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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绿灯亮起,不仅是通行权利的授予,更意味着及时通过、保障畅通的法定义务。闯红灯是漠视“禁止通行”的禁令,而故意绿灯不行驶,则是对“准许通行”授权的滥用。二者本质上均构成对交通秩序的公然挑战。襄阳交警的处罚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对法律精神的精准回归。
法律条文看似冷静,针对的正是现实中屡见不鲜的“热问题”。前车加塞就压速挡道,会车口角就恶意别车……部分驾驶人将公共道路视为个人“情绪秀场”。这些行为的连锁危害远超想象:研究表明,一次故意缓行可能导致路口通行效率下降高达30%;短短20秒的拖延,足以让后方数十辆车错过绿灯,甚至延误急救、消防等关键任务;更会激化后方驾驶人的路怒情绪,诱发急刹、强行变道等高风险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超过30%的交通事故与“路怒症”直接相关。从“故意缓行”到“高速别车”,赌气行为的升级路径清晰,每一步都在显著放大公共安全风险。
赌气驾驶的背后,是规则意识的淡薄与利己心态的膨胀。部分驾驶人将驾驶座异化为“移动情绪宣泄室”,把生活压力通过方向盘转嫁给陌生人,却忘记了道路交通本质是需要高度协作的公共行为——个人的一时意气,终将由整个社会共同埋单。
真正的驾驶能力,不止于娴熟的操控技术,更在于稳定的情绪管理与敬畏生命的责任意识。某地曾发生令人扼腕的悲剧:两名驾驶人因并线纠纷在高速公路上追逐别车,最终导致多车连撞,涉事双方均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血的教训一再印证,道路上的“意气之争”没有赢家,瞬间的情绪失控可能换来无法挽回的伤痛。
相反,遇到加塞时默念“或许对方有急事”,会车时主动切换近光灯,这些举手之劳守护的是彼此的平安。文明驾驶从来不是怯懦,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对规则的恪守。我们建议每位驾驶人:不妨在车内常备舒缓音乐清单,遭遇挑衅时默数10秒平复情绪,在仪表台放置家人照片以时刻提醒自己——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交通文明的培育,离不开法律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每位驾驶人的主动践行。对交管部门而言,应持续加大对赌气驾驶、路怒行为的查处力度,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监管,让恶意别车、故意缓行等行为无处遁形;对社会而言,需加强交通文明宣传,让“利己不损人”的驾驶理念深入人心;对每位驾驶人来说,方向盘就是“责任盘”,绿灯亮起时及时通行,是遵守交规更是传递善意,遇到纠纷时保持冷静,是保护自己也是守护他人。
200元罚款、6分记分,罚的是任性,唤醒的是良知。别让一时赌气成为一生遗憾,别让方向盘上的情绪摧毁幸福。行车从不是赌气的赛场,而是文明的考场。唯有恪守规则底线、常怀敬畏之心,才能让道路真正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共同空间。

☆ 本文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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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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