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7年,福建招抚总兵孔元章带着康熙帝的诏书渡海赴台,试图说服台湾明郑政府的最高元首——延平王郑经接受清廷提出的“剃发、称臣、纳贡”三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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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郑经却提出了清初版的“一国两制”方案,以“台湾远在海外,非中国版图”为由,坚持要求清廷“照朝鲜事例”,来维持台湾的独立地位。
于是,这一场持续二十余年的谈判,最终以康熙帝武力统一台湾告终。1683 年夏,台湾澎湖一带海域炮声震天。施琅率领的清军水师击溃台湾的明郑水军,不仅终结了郑氏家族 22 年的统治,更彻底粉碎了郑经 “援朝鲜例” ——试图将台湾打造为清朝版 “一国两制” 独立王国的政治幻想。本文就此讲述,在这背后关于“领土”与“藩属”的生死博弈。
一 郑经的野心:让台湾做 “清朝版朝鲜”?
清初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从事反清事业失败的郑成功,于1661年率兵收复台湾,建立抗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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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政权在台湾建立之后,继续设立府县,推行屯田,保持强大水师,为了反清复明事业,持续袭击和骚扰东南沿海一带。
收复台湾的郑成功不到一年就暴毙了,之后是他的儿子—郑经继承台湾明郑政权的权力位置。
之后,在1673年三藩之乱爆发,郑经接受耿精忠的邀请,一起出兵参与反清事业,趁机出兵攻占了福建、广东,占据厦门、漳州、泉州等地。
当时清朝朝廷忙于平定三藩,无暇东顾。这样,郑经的势力急剧膨胀,一度扩张到大陆的东岸沿海多个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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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藩之乱接近尾声的时候,清军开始有空腾出手来对付台湾的明郑政权。在清军猛烈的攻势下,郑经的军队节节败退,最后只能退守在台湾。
当时,元气大伤的明郑政权,担心清军可能会从海上进攻,郑经就开始主动与清朝朝廷谈判,寻求和平解决。
郑经“援朝鲜例”的核心,是要求清朝承认台湾“海外蜀国”地位,允许不剃发、不登岸、不称臣,仅维持名义朝贡。
郑经的目标,就是努力把台湾打造成“东宁王国”,他在致孔元章的信中直言:“台湾远在海外,非属版图之中”,甚至以“东连日本,南踞吕宋”的地理优势,暗示台湾具有脱离清朝大陆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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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经的谋士陈永华甚至直言:“若清廷允我世守台湾,如朝鲜例,则兵戈可息,生灵免遭涂炭。”这一提议表面上是为和平,实则为郑氏集团寻求合法统治地位。
郑经为什么从反清复明,转而谋求台湾的独立地位,与他的个人经历有关。郑经在六岁时候,虽然经历祖母田川氏被清军所杀,但由于年幼,缺乏如父亲一样对明朝的感恩心理;当反清复明事业失败后,也不愿意继续维持干复兴明朝的事业,寻求独立。同时,郑经也看到,台湾一直孤悬海外,也想成为朝鲜一样藩属国,借助朝贡体系维持与大陆的贸易通道,借此维持生计。
因此,郑经经过三藩之乱的失败,反清斗志消失,其“复明”的目标也逐渐演变为“据台自立”。郑经和手下的官僚都认为,当时朝鲜乃是台湾最具有参考价值的体制。在清朝建立之后,朝鲜一直也愿意如对待明朝一样,做最恭顺的藩属国,保留了独立的政权、军队和文化,只需定期对清朝朝贡,并接受清朝朝廷的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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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经也希望台湾如朝鲜一样,保持高度自治,不剃发易服,不接受清朝朝廷的直接管辖,只需要定期朝贡。
但郑经对台湾如同朝鲜体制的构想,忽略了一个关键性差异:朝鲜是“异域异族”,台湾自三国就是中国领土。因此,清朝朝廷绝对不可能把台湾和朝鲜一样对待。
二 康熙的红线:领土绝不能分!
郑经有如此诉求,康熙对此又持怎样的态度呢?
康熙对台湾的定位,在1662年首次招抚郑经的时候,开出的条件就是:“封藩且世守台湾” 的优厚条件,却一直遭郑经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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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662 年到 1683 年,清朝朝廷先后 11 次招抚郑经,那怕答应“世守台湾”的优厚条件,承诺“不登岸、不剃发”,可以说是任何刁难的条件都答应,都愿意让步。
但所有让步都有一个前提:台湾必须纳入清朝版图,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康熙在谕旨中明确指出:
“郑经乃中国之人,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这也就康熙在谕旨中直接划清界限:郑经是中国人,朝鲜是外国,在根本上否定台湾和朝鲜类比的可能性。
康熙不愿意把台湾作为如朝鲜一样的藩属国,在历史渊源也属于中国领土的范畴。元朝时候,中央朝廷已经在台湾的澎湖列岛上设巡检司,明朝虽未直接统治台湾本岛,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曾明确宣称:“台湾者,中国之领土也”。这也使康熙作为清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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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郑经的明郑集团一直在从事反清复明活动,甚至参加了三藩之乱,甚至在海湾对岸宣称:“台湾远在海外,非中国版图”,
这些话语,明确表示台湾的明郑政权从“反清复明”蜕变为割据自立为王。为了消灭反清势力,以及平定地方割据势力,康熙也必需平定台湾。
在政治角度去考虑,如果清朝接受明郑政权给对台湾的“援朝鲜例”,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不利于清朝边疆的稳定。
因为清朝建立初期,统治尚未稳固,西北有准噶尔部落的威胁,西南有土司势力的入侵,如果允许台湾自治,可能引发其他边疆地区的分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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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康熙在给福建总督姚启圣的信中指示:“郑经一日不降,海疆一日不靖。台湾不平,则东南沿海永无宁日。”
再加上台湾是“江浙闽粤四省之屏障”,如果一味放任明郑政权继续割据,东南沿海一带将会继续承受骚扰,百姓生活永无宁日。尤其是在十七世纪,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东南海防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国国的安全。所以,康熙自然认识到,如果放弃对台湾的直接控制,将使中国海防门户大开。
因此,这些都必然要求清朝廷把台湾作为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绝对不能允许如朝鲜一样独立或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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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致命误区:台湾和朝鲜的核心差异
郑经的失败,深层次原因在于东亚宗藩体系的内在逻辑,“属国” 与“领土”有着严格区分。
朝鲜作为独立的“外藩”,是在1637 年清军攻占江华岛后,朝鲜被迫签订《丁丑条约》,断绝与明朝的关系并接受清朝驻军,承认了清朝“天下共主”的地位,始终处在清朝军事的威慑之下,但这也是一种臣服的关系。可以说,朝鲜的藩属地位基于“事大主义”,其外交、军事均受中国制约。
但是,台湾一直以“明郑”政权自居,追求独立的地位,甚至在岛内设立六部、发行货币,试图构建独立的政治实体。台湾的“借抗清之名,行分裂之实” 的行径,暗含高度的自治权,追求独立国家的行为,触碰到了清朝国土统一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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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明郑政权甚至试图通过“通商”维持独立经济体系。这种“藩属国”与“独立政权”的混杂诉求,在康熙看来无异于分裂国家。再加上郑氏集团通过海外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清廷若允许台湾自治,将失去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同时可能面临海上贸易竞争。
因此,康熙对台湾的定位,不是 “外藩”,却是“叛臣”。因此,康熙在澎湖海战大败明郑军队之后,多次强调 “台湾本属中国”,要求郑氏集团“剃发表示服从清朝文化”,以及“称臣登岸”三者一体,缺一不可。
四 一战定局:澎湖海战击碎分裂幻想
十七世纪的东亚,虽没有形成现代的国际法体系,领土主权观念已具雏形。
在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 “主权平等” 原则,虽未直接影响清朝,但清朝在澎湖海战之后,对台湾的明郑集团和民众都采取招抚政策,如严禁杀俘、发放钱粮、允许战俘返台,本质上是通过 “仁政” 塑造对台湾统治的合法性,强化台湾民众对清朝政府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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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收复台湾后,设府置县、驻军防守,从此台湾成为中国海防的重要屏障,这一历史事实,谁也无法篡改。
结语:
郑经的“援朝鲜例”,想把台湾弄成清初版本的“一国两制”,违背了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清军收复台湾之后,清初在台湾设府置县,纳入版图,成功收复为中国的领土。正如《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所确认的,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结论,不仅是历史的定论,更是现实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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