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措施,并重点提出四项内容:
对于已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告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对于当事网店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当事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并通知当事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对于相关违法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
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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