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编剧“古二”(程骏年)与《繁花》剧组的录音纠纷持续发酵,知名编剧李亚玲在社交媒体公开发声,直指事件核心矛盾——“仅有录音片段和小作文,同行无法声援”。这场争议不仅是个体权益的抗争,更暴露出编剧行业深层的结构性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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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玲以自身维权经历为例,强调“剧本”才是证明创作者身份的核心证据。她曾因《国色天香》《北京爱情故事》的署名权纠纷,直接公开全剧本与版权证书,通过对比成片与文本完成法律举证。反观古二事件,其曝光的录音仅涉及“金融线”“汪小姐创业线”等创作思路讨论,缺乏完整的剧本文本支撑。从知识产权法角度,原始素材与最终剧本存在本质差异——前者可能是灵感碎片,后者需经过结构化创作才能成为拍摄文本。这种“证据链断裂”,导致同行难以在法律层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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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二自称承担导演生活助理工作却仅获数千元月薪,其署名仅为“前期责任编辑”,这一现象折射出行业“顶层编剧贴名、基层代笔隐形”的顽疾。李亚玲指出,真正的编剧需“动笔创作”,而古二的遭遇暴露出两个问题:其一,创作贡献与署名权严重失衡,核心剧情创作者可能被边缘化;其二,职场压榨呈现“常态化”,基层创作者在权力关系中处于绝对弱势。这种结构性的不公,使得个体维权往往演变为“以卵击石”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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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二公开的录音涉及王家卫对演员的评价、秦雯对行业规则的吐槽,甚至被指包含“袭警”“捞人”等敏感内容。律师指出,未经同意的录音公开涉嫌侵犯隐私权,若内容失实则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李亚玲的维权经验显示,合法途径需通过版权登记、剧本对比等程序化手段,而非依赖“录音炸弹”。古二的选择虽出于绝望,却将个人维权推向法律与道德的双重风险区——这种“玉石俱焚”的方式,或许能引发舆论关注,却难以成为行业改革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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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二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已迫使部分制片人反思管理模式。李亚玲呼吁建立透明创作体系,保障基层创作者权益。这需要行业制定标准化的署名规则、创作贡献评估机制,以及畅通基层维权渠道。当一朵“繁花”落尽,行业不应仅满足于平息舆论,更需直面系统性问题——唯有让每个创作者的劳动被尊重、成果被看见,才能避免更多“古二式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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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风波中,李亚玲的理性发声为行业提供了重要参照:维权需以法律为尺,以证据为刃。而古二的困境,终将推动编剧行业走向更公平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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