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26,证券简称:启迪环境)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陕04民初79号),就公司涉及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需对被告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兴平鸿远”)应支付的4.4167758946亿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原告为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金沙”),被告为兴平鸿远与启迪环境,第三人为兴平市交通运输局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湖南金沙原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兴平鸿远支付工程款6.1894045544亿元及利息(暂计至2023年9月4日为4052.168775万元),合计6.5946亿元;判令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主张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过程中,兴平鸿远提出反诉,请求湖南金沙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提交竣工资料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湖南金沙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兴平鸿远的反诉请求成立,遂作出如下判决:兴平鸿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南金沙工程款4.4167758946亿元及利息(利息以4.4167758946亿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0月3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湖南金沙的其他诉讼请求;湖南金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兴平鸿远移交案涉工程已具备移交条件的施工资料。
此外,法院对案件相关费用分担作出明确判定:
费用项目预交方总金额(元)兴平鸿远负担金额(元)湖南金沙负担金额(元)本诉案件受理费湖南金沙反诉案件受理费兴平鸿远100100保全费湖南金沙50005000鉴定费保全保险费湖南金沙
启迪环境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将就上述诉讼事项与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以期尽快达成妥善处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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