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都市现场)
在9月份的时候
《都市现场》报道了
新干县邹先生反映的问题
他将自己的宝马车开到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一家宣称是
“政府公务车指定维修点的”
修理厂维修
花费了两万多块钱
没想到修理厂竟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当时汽车修理厂
对邹先生的指控全盘否定
无奈之下邹先生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
如今事情有了新的进展
前几天,车主邹杰委托他舅舅邹美孙联系了《都市现场》记者,他说上次我们节目播出后,汽修厂还是没有拿出解决办法,他们向新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反映,执法大队组织调解无果后,他们聘请了专业机构对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鉴定。
机动车鉴定意见书显示:“编号1、2、3号喷油嘴未更换,4、5、6号喷油嘴更换为原厂修复配件;4门把手更换全新非原厂件;氧传感器前1个和后2个更换为全新非原厂件,前1个氧传感器未更换;爆震传感器更换全新非原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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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鉴定意见书后,邹美孙再次找到新干县光明汽修厂,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不过,汽修厂负责人熊先生却说不相信鉴定,只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鉴定他只是说出了一个中介的东西,最终谁多谁错,谁负多少责任,谁承担多少过失,还是由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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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美孙表示,此前他和外甥又多次找到新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对汽修厂的行为进行查处,不料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我现在就是不知道交通局跟我们新干市场监督局是怎样在弄的,不知道是跟他们关系好还是怎么样?一直把我们这个案子放在那里拖拖拉拉,鉴定结果也出来差不多有10天了,一直反正就是没一点进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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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新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武刚告诉记者,这份机动车鉴定意见书确实是由他们出面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目前能够明确光明汽修厂有3个喷油嘴和1个氧传感器没有更换,总共多收了8900元。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四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他那个是属于虚列维修项目,或者是只收费不维修,这个我们也有法律法规条款去处理,一个就是责令整改,还有就是按条例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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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刚告诉记者,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他们可以要求汽修厂进行停业整顿,并处于罚款。现在还没有去处理的原因在于,还有3个喷油嘴以及其他配件,维修厂使用的是原厂修复配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拆车件,对于这一块该如何认定,目前还没有结果。“我们还要鉴定一下,属不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配件,如果属于假冒伪劣配件,肯定按照规定要处罚,就按照维修的金额处罚两到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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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光明汽修厂对外宣称是政府公务车指定维修点,车主邹先生猜测,汽修厂老板是不是真的关系很硬,很有背景?
对此,武刚表示不存在这样的情况。“我已经把这个鉴定报告发给了市监部门,下一步我们就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把这个细节再去开展一下,这个请车主放心哈,既然我们交通部门已经做了这个事,联合几个部门也是我们职责,我们肯定会把这个事情处理好。”
最后,邹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拿出一个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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