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部组织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件》”)正式开始公布,其中有几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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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用车每次启动后,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0~100km/h)不少于5秒的默认状态。
2、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车速大于10km/h时,应至少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方式,持续检测驾驶人是否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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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行驶速度超过10km/h时,驾驶室前部显示装置应关闭和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其中,显示装置包括车内显示屏、抬头显示装置等。
4、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应具有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当车辆在纵向或横向方向上150ms时间内有不小于25km/h的速度变化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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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限速、智能辅助驾驶、电池安全等都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比如要求车辆配备误踩加速抑制功能,防止“油门当刹车”,突然加速发生冲撞。这就要求车辆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出当前驾驶情景,进行限速和信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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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针对近些年电池组发生起火燃烧事件,《条件》就要求车辆必须配备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制动切断。同时对电池组的监测提出要求:车辆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能实现电池单体异常情况的自动监测、记录和预警,在发现热事件时应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并要求动力电池必须配备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
简单说,《条件》征求意见主要聚焦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上,近些年突然加速、起火燃烧,以及事故发生后车外无法打开门把手等情况频发,一些驾驶人严重依赖辅助驾驶,忽视安全,甚至使用“脱手神器”欺骗系统。还有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频繁使用前面显示屏的娱乐功能,驾驶分心,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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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条件》还在车辆启动环节征求意见,每次车辆上电之后,需要对驾驶人、安全条件进行检测,比如检测安全带是否系好,驾驶人是否已经通过智能辅助驾驶培训等,方可启动车辆。
具体的征求意见大家可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看,但是这个“征求意见稿”将彻底改变车企、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评价标准。将追求“参数竞争”变为“安全竞争”。
在现行交通法规下,百公里加速5秒以内,或者时速超过200公里/h,更或者所谓的端到端驾驶其实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在公告道路上,驾驶人始终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要确保自身安全,面向社会公众也安全的车辆,才是我们新能源汽车工业发展的方向。
这个征求意见虽然很详细了,但是还不够,比如很多新能源车在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时,都亮起了小蓝灯,但是其位置和点亮方式并不固定,这就给很多非智能车型的驾驶人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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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现在新能源车辆起火,车企往往采用舆论压制避免影响,试图将起火燃烧事故淡化,而不是认真地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因此就要求,车企必须对车辆起火自燃负责到底。
此外,部分新能源车型续航缩水严重,厂商封闭第三方维修等等,其实都已经影响到了行业发展,仅仅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方面提出要求还不够,还需要从其他领域提出新的标准要求。
其实,新能源的魅力在于创新和节能,但是其本质还是要为安全出行服务。所以车企更要聚焦的是安全属性,其次才是性能等方面。
对于民用车而言,首先是要求车企在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其次就是要求驾驶人必须在以安全为第一标准。最后就是避免车企以销量、参数进行非理性竞争,建立一个以安全为基石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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