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打击 百日攻坚(三)
八闽“执”击·惠民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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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判决如下...”11月12日上午,两起拒执犯罪案件在龙海法院进行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因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进而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为此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旁听席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来自市(县)区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神情专注,“沉浸式”感受拒执犯罪案件的庭审和宣判过程,对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有了更直观和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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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邱小斌主持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座谈会,中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介绍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有关机制建设和工作情况,龙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柯秀娟交流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经验。
“希望法院能借助大数据,精准适用拒执惩戒措施,让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
“通过旁听庭审和经验介绍,可以感受到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大、成效好,希望能进一步完善公检法联动机制,凝聚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合力。”
“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希望法院可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
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省人大代表郭艳娇,市人大代表王松柏、柯文龙,市政协委员何志行、纪华勇对漳州法院在优化执行措施、打击拒执犯罪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各自的行业、界别和此次活动的所见所感,提出宝贵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来自市(县)区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围绕如何强化工作联动提出工作建议。
11月12日,专项行动第三天,全市法院围绕打击拒执犯罪集中攻坚,深入落实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移送与侦办工作规程》和《漳州市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分别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宣判庭审、组织召开座谈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拒执罪案件进行移送侦办、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拘传等执行行动,依法对拒不执行、非法处置等涉执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提升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市法院共对5件拒执罪案件进行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共17人见证执行、座谈交流。此外,全市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当天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件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2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1件1人;全市法院拘传被执行人16人、司法拘留2人。通过集中行动,推动37件案件执行,执行到位186.2万元。
来源:漳州中院、龙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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